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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傳媒報道指出一名臺灣警員涉嫌性侵犯外國駐臺官員年僅三歲的女兒,臺北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文祺昨日對事件表示,警方已於兩個星期前報請上級偵辦,惟案情目前仍不明朗,“是否確爲性侵害案件或只是誤會,仍有待進一步調查。”此事可能引發“外交”風波。
臺灣“外交部”發言人張小月昨日對媒體詢問均以“沒有評論”回答。
受害人年僅三歲
不過,臺灣有“外交部”官員私下證實,確有某國“外交官”向“外交部”投訴,“外交部長”簡又新也早已知情,但由於該外交官不願出面指證,警方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確定警員有犯罪行爲。
據瞭解,懷疑受到警員性侵犯的某駐臺“外交官”幼女年僅三歲,平常就在臺北市住所附近的幼兒園上學,而懷疑曾經侵犯她的警員與該幼兒園的負責人是至親。
六月下旬某日,該女孩隨母親在住所附近公園散步時與該警員不期而遇,“外交官”夫人要女兒跟他打招呼,孩子卻面露非常驚恐的表情,躲在母親身後不肯作聲。
回到家,“外交官”夫婦詢問女兒爲何懼怕該警員,才知道孩子曾經被該警員帶到內湖猥褻。由於女兒年紀太小,只會用手指腹部下私處示意,“外交官”夫婦遂認爲女兒的意思是曾遭該警員侵犯下體。
“警政署”:有損臺灣形象
“外交官”夫婦認爲此事非同小可,立刻向負責使館所在地治安的士林警方報案,並且向臺灣“外交部”投訴,要求當局徹查此事,並依法嚴辦淫徒。
臺灣“警政署”昨日表示,這件事見諸報端不僅嚴重影響警譽,更有損臺灣形象,“警政署”已對此展開調查,如果傳媒報道屬實,絕對會嚴懲不肖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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