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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調查分析,目前社會上仍有許多人員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或因各種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還有一些人諮詢,個人全額繳費與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相比是否合算,爲此,市有關部門用實例解答這一社會熱點問題。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員說,只要個人按照規定不間斷地繳費,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其享受的待遇要遠遠高於個人繳費支出。
舉例:一男性職工,現年45歲,原來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從2002年1月開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01年爲1020元)爲繳費基數,按21%比例繳費,每月繳費額爲214.2元,其中按繳費基數的11%記入個人賬戶,金額爲112.2元;全年共繳費2570.4元,其中個人賬戶金額爲1346.4元。如果保持該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不變,連續繳費15年,共繳費38556元,其中個人賬戶金額爲20196元(只算本金,沒有計算利息)。當繳費人員2017年滿60歲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預計爲2220元,繳費人員按現行規定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2220×20%=444元;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個人賬戶累計存額的1/1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20196÷120=168.3元。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444+168.3=612.3元。以該繳費人員享受待遇與繳費相比可知,僅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約是繳費期間每月繳費額的2.9倍,比每月繳費多398.1元,每年享受的基本養老金要比繳費多4777.2元。同時,退休後還要隨着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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