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市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市民遇到險重問題時;當市民遇到違法犯罪時,請撥打報警電話110”,這樣的宣傳語在長春市街頭隨處可見。“110”的警務人員以其快速反應、熱情服務贏得了羣衆的信任,在百姓的心目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然而,今天發生在長春市中心的一幕卻讓人心裏不是滋味。一位市民和一位見義勇爲的武警戰士,在市中心撥打“110”電話,但“110”的警務人員卻在近半小後才趕到,與其接警後幾分鐘趕到現場的承諾相去甚遠。
或許,是因爲“110”工作繁忙所以才“姍姍來遲”,但這能夠成爲遲到的理由嗎?試想一下,如果發生並不是一起簡單的行竊,而是歹徒當街行兇,而“110”接到報警後仍然以此速度出警,將會有怎樣的結果發生?或許,在他們看來僅僅是一起簡單的行竊,沒有必要“興師動衆”,但人民警察的職責就是要保護人民羣衆的人身、財產安全。實在想不出市民在鬧市區報警,而“110”警務人員在近半小時後才趕到現場,會有什麼原因。
有的羣衆認爲,這是我們的一些幹警還缺乏“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誠然,人民警察爲保衛人民財產安全流血、流汗,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尤其是近年來,通過教育整頓,警務人員的精神面貌又上了一個新臺階。但這次“110”的遲到,市民會如何看待呢?
遲到的“110”
一位市民在武警的幫助下抓獲小偷,打“110”報警卻苦等近半個小時。發生在長春市最繁華地段的這一幕讓衆多市民感到疑惑不解。
今天上午9時左右,一位長春市民乘坐6路公共汽車時,遇到小偷對其行竊,該市民在一名武警戰士的幫助下將小偷制服,並在市中心一個站點下車,用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但沒有想到的是,等了10多分鐘也不見“110”的蹤影,這位市民只好再次撥打。如此反覆了三四次,還是不見“110”的蹤跡。
這時,圍觀的市民越來越多,議論的話題也漸漸由抓小偷轉移到“110”身上。有人說:“‘110’既然還不來,乾脆把人放了,反正你又沒丟錢。”也有羣衆說:“半個小時都過去了,這要是發生什麼大案,歹徒上火車逃跑都來得及,市民的安全怎麼保障?”
案發後半個小時左右,衆人終於盼來了一輛“110”警車。可不知何故,這輛警車卻沒有牌照,雖然警車的標誌齊備,警察也穿着標準的制服,可看了還是讓人覺得不是滋味。把小偷押上車後,“110”警車便呼嘯而去,但聚集的人羣卻沒有散去,大家還在對遲到的“110”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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