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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區一老漢王某因瑣事對本村村民白某、宋某、王鎖懷恨在心。后王某在偏執狀態之下用斧子將白某砍死,將宋某和王鎖砍傷。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王某因對本村村民白某、宋某、王鎖等人極爲不滿,遂生殺人之念。今年1月17日,王某竄至白某家中,持斧子向被害人白某的面部猛砍數下,致使白某顱腦損傷死亡。而後,王某又找到宋某,持斧朝其頭部猛砍一下,宋某倒地後,王某又持斧朝其猛砍。危急之中宋某用雙手護住頭部,結果左手又被砍傷。行兇後,王某又來到王鎖家,持利斧朝王鎖頭部猛砍,並用鐵杴朝王鎖的頭部猛擊一下。警方接報後,將王某抓獲。經司法精神病鑑定證實,王某行兇殺人時處於偏執狀態,屬具有部分責任能力。法院考慮王某在犯罪時處於偏執狀態,具有部分責任能力的情節,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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