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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為治理村內屢禁不絕的賣淫嫖娼行為,今年3月,廣州冼村村委會和冼村街派出所聯合制定了一項『土政策』:將抓獲的賣淫嫖娼者在村內張榜公布,公布的內容包括抓嫖現場照片、涉黃者真實姓名等。
記者近日采訪發現,『公示嫖娼』後,賣淫嫖娼者紛紛逃離冼村,令該村治安大為好轉;但此舉也導致大批租屋者退租,令大批靠租屋維生的村民收入大減,村內店鋪的生意也受到影響。更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冼村這一『土政策』的合法性。
『公示嫖娼』引來村民圍觀
7月26日,記者去冼村采訪時發現,在街頭巷尾的多處公告欄前,許多人正冒雨圍觀並指指點點。公告欄裡,是『圖文並茂』的宣傳版報:右側是若乾抓嫖現場照片、幾名娼妓和嫖客的照片、起獲的避孕套照片等,左側則配有醒目的告示。
這則告示是由冼村街派出所於今年5月26日發布的。告示稱——
『……通過整治,街內『企街女』(指站街拉客的妓女)招嫖現象基本得到控制。大部分村民已自覺加強了對出租屋的管理,但仍有部分村民存在僥幸心理,對出租屋放任不管,為『雞頭』(皮條客)和『企街女』提供賣淫窩點。
……本月中旬我所經過縝密摸查,再次組織乾警和治保會隊員進行大規模清查行動。當晚,先後抓獲正在嫖娼和招嫖的曾某等5名湖南籍『企街女』及張某某等兩名嫖客(注:公告上為真名,本報隱去)。』
公告還刊登了對上述涉黃者的處罰措施,及對出租房屋容留賣淫女的村民的罰款決定。
村民有贊有彈
村民對『公示嫖娼』這一做法持何態度?記者隨後采訪了部分冼村村民。
村民冼某說,冼村是廣州市的城中村之一,因出租屋價格低廉,外來人員都愛在此租屋。外來租屋者多了,難免魚龍混雜,最多時,來此租房『做生意』的暗娼約有200人。一到晚上,這些暗娼就在暗處甚至在馬路上排隊拉客,嫖客和暗娼在大街上公開討價還價幾成街頭一景,給全體村民的臉上抹黑。伴隨『黃禍』而來的,是各種刑事案件的大幅增加,時常有入室盜竊案甚至凶殺案發生,各幫『雞頭』還為爭地盤群體械斗,使得村民和合法租客一天到晚提心吊膽。派出所將嫖客暗娼張榜公示後,短短幾個月時間,效果好得出奇,暗娼嫖客跑了不少,村裡也清靜多了。
但也有村民從自身利益出發,認為這一做法影響了村民收入。村民梁某說,如此整頓出租屋,把前來租屋的人都嚇跑了,而冼村有不少村民是以出租房屋為主要經濟來源的。梁某舉例說,他有兩套出租屋,其中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以前每月400元出租也有人搶著要,現在降到250元也沒人要,現已空置4個月了,其他村民家的房屋出租情況也和他家差不多。
村民胡某也說,她在這裡開發廊,以前人氣非常旺,但自從『公示嫖娼』後,人流驟降,生意差了很多。她說,現在冼村的店鋪好多都在轉讓,沒轉讓的也是勉力維持。
派出所出面澄清,村委會不予置評
聽說記者正在就『公示嫖娼』一事進行采訪,冼村街派出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致電記者,進行『澄清』。
這位負責人說,長期以來,他們對冼村惡劣的治安環境感到頭疼,之前也想了許多辦法,但收效都不大。今年3月,冼村街派出所和冼村村委會決定加大打擊力度,其中一點就是將賣淫嫖娼者公示。事實證明,這種做法讓這些『栽倒』的人『沒面子』,很難再在冼村生存下去。
這位負責人最後承認,這種『公示』的處置辦法是派出所和村裡自己組織的,並無上級授意。
與冼村街派出所共同決定『公示』的冼村村委會如何看待此事?記者三赴冼村村委大樓,都被治保員擋駕,推搪說『領導不在』或『開會去了』。截至記者發稿時,冼村村委領導一直拒絕接受采訪。
律師認為『公示』做法侵權
對於冼村『公示嫖娼』的作法,記者采訪了數位律師。他們一致認為,這種做法屬於『侵權』行為。
廣州某律師事務所李律師指出,《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一定的賠償。』
李律師說,這些賣淫嫖娼者只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根據《民法通則》,他們仍是公民,依然享有《民法》賦予的包括『肖像權』等在內的公民權。按有關法律規定,這些被公示者可以向有關侵權方索取精神賠償。
另一位馮律師也不贊成這種做法。他認為賣淫嫖娼者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給予1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等。但不應該再施以額外的、侵犯人格尊嚴的處罰。而且,冼村街派出所的這一做法也無法從根本上減少賣淫嫖娼行為的發生——公示嫖娼的結果,很可能使賣淫嫖娼者轉移一個地方『重操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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