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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日前,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連環案”。廣州市爵士丹尼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爵士丹尼)訴本市某購物中心在特許經營期滿後,繼續銷售有“爵士丹尼服飾”商標的服飾,並使用“爵士丹尼服飾”的招牌以及擅自發布減價銷售廣告的行爲已違反雙方簽訂的“爵士丹尼特許經營協議”,構成對爵士丹尼商標的侵害。爲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某購物中心立即停止使用並撤除、銷燬所有帶有“爵士丹尼服飾”商標的招牌、服務標誌等營業象徵物,並賠償其人民幣5萬元,同時在媒體公開道歉。本市某購物中心則反訴對方中斷供貨,並在其他商場開設專櫃,使其獨家經營名存實亡。
本市某購物中心的委託代理人在答辯時表示,新《商標法》規定有五種行爲構成侵權,爵士丹尼沒證據說明某購物中心實施了其中的一種,因此他們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該代理人在發表反訴意見時說,雙方簽訂協議後,購物中心享有“爵士丹尼服飾”在天津的獨家經營權,同時購物中心還向對方繳納了3萬保證金。爲了在天津推廣“爵士丹尼服飾”,購物中心付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後來爵士丹尼卻中斷了秋冬季服飾的供貨,並在本市另外一家商場開設專櫃,使購物中心的獨家經營名存實亡。該代理人向法庭提出,判令爵士丹尼返還本市某購物中心3萬元保證金,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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