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衛生系統收受賄賂窩案中涉案金額最大的一例———原新都區中醫院院長張世宇受賄案昨日在新都區法院公開宣判,張因收受賄賂42.3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在他之前,新都衛生系統已有13人因同樣的罪名被判刑,其中包括4名醫院院長、兩名衛生局副局長及7名醫院工作人員。有關人士稱,這是在全國衛生系統中查處的最大一起窩案。與此同時,新都檢方在偵辦這起衛生系統的受賄案中,還首次拿行賄人“開刀”,3名向醫生行賄的醫藥用品銷售商被立案偵查,將於近期陸續被提起公訴。
有悔罪表現從輕處罰
昨日上午9時,張世宇由法警押進法庭,身材略微矮胖的張留着鬍鬚,看上去有些頹廢。由於此案先已開庭審理完畢,因此審判長宣佈復庭後就開始宣讀判決書。據法院審理查明,張世宇在1998年至2002年2月擔任新都區中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購買數家公司的藥品及醫療器械時,共收受賄賂款共計42.3萬元。
法庭審理認爲,張世宇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法院同時認定,張有自首情節、退贓積極、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從輕處罰。故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沒收張世宇在成都購買的寫字間和在新都區購買的營業房,沒收的兩處房產及贓款42.3萬元上繳國庫。
宣判後,記者兩次詢問他是否上訴,他想了一會後用低低的聲音說:"我還要想一下。"不知吃回扣是犯罪作爲一院之長,張世宇在法律常識方面的欠缺令人大爲吃驚。他的律師在會見他時,他問的第一句話竟是:"回扣是不是受賄?構不構成犯罪?"檢方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後,張世宇曾在看守所寫了一封長信,詳細分析了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他寫道:"我想,只要我買的藥品價錢不比別的醫院高,沒有多花醫院的錢就沒有錯,至於收點好處費,是他們(藥品銷售商)主動送給我的,況且人家都在收,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在主動交代了自己受賄的情況和全額退贓後,張懇求讓他"回到工作崗位,發揮自己的一技之長。"他絲毫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構成犯罪,他還以爲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了呢。窩案引發業界地震其實,在張世宇之前,新都已有4名醫院院長、兩名衛生局副局長及7名醫院工作人員因"藥品回扣問題"先後被檢方提起公訴,由法院以受賄罪分別處刑。除一名醫院院長因受賄金額較大而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外,其餘的涉案人員均被判處了緩刑。今年年初,新都區檢察院陸續介入區衛生系統的"回扣"問題。"那幾天,檢察院的車子隔不了多久就到醫院帶走一個或幾個人。那可真是各種消息滿天飛!"而該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眼見着領導們一個個被"帶"走,那幾天院裏都人心惶惶,"一些人一方面裝出事不關己的樣子,一方面又忍不住要打聽一切有關的真真假假的消息。"上至衛生局兩名副局長、中至五家醫院的院長,下至藥房部主任等一干14人同時涉案,還是讓衛生系統乃至整個新都城區爲之震驚。"可以說,這是在全國衛生系統中查處的最大一起窩案。"新都檢方一人士如是說。根治腐敗必須推行透明採購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曾對藥品採購中的職務犯罪問題作過詳細的調研。調研發現,醫院領導權力過於集中,醫藥用品採購中不實行招投標,往往由院長、藥房部主任說了算等情況是導致醫療系統職務犯罪的主要根源。就此,省檢院曾建議我省衛生系統應大力推行醫藥用品採購公開招投標,而且這種招投標不能走過場,應該公開、透明。此外,加強內外監督,在醫療系統開展法制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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