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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是中美《八·一七公報》發表20週年。20年前,中美雙方經過艱難的談判,終於就美國售臺武器問題達成了協議。當時王立以外交部美大司美國處處長的身份,參與了談判,目睹了談判的全過程。上海《文匯報》日前發表王立撰寫的這篇文章,披露了這一特別的歷史時刻:
今年8月17日是中美發表《八·一七公報》二十週年。二十年前中美雙方經過艱難的談判,終於就美國售臺武器問題達成了協議。這一公報與此前雙方達成的《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一起,構成了兩國關係的政治基礎。三個聯合公報所確定的指導兩國關係的各項原則,至今仍對兩國關係的發展起着極爲重要的作用。
兩場前哨戰:逼美宣佈“住院”召回我駐荷大使
中國政府在上世紀80年代初所以提出與美方討論和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完全是由於美國當時在對臺關係上的倒退言行引起的。
1978年中美建交談判時,中方已提出停止售臺武器問題,但未得到解決。當時中國領導人就有言在先,對此問題中方是堅決反對的,以後還要提出討論。中美建交後,美國單方面制定了《與臺灣關係法》,嚴重違背了中美建交原則,深深地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1980年美國舉行大選期間,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里根多次發表親臺反華言論,揚言要提升美臺關係和向臺灣增售武器,這些言論引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嚴重關切。《人民日報》曾發表社論進行批駁,並指出:如果里根的言論付諸實施,那就意味着中美關係正常化的原則完全被破壞,勢必導致雙方關係嚴重倒退。
里根的親臺言論在美國政界引起了非議,里根擔心中美關係緊張將對其競選帶來不利影響,遂派其副總統候選人布什訪華,進行解釋。但就在布什訪華期間,里根在美國繼續發表親臺言論。
1981年1月20日裏根入主白宮。其總統就職儀式委員會邀請蔣彥士(臺灣國民黨中央祕書長)等出席典禮。據報道里根還將允許臺灣在美國增設辦事機構,美國正醞釀向臺灣出售FX新式戰鬥機。此外,荷蘭已於1980年11月決定售臺兩艘潛艇,這也是美國繼續售臺武器造成的惡劣影響。
1981年1月,中國領導人作出指示,對美國的倒退行爲要堅決頂回,否則美國以爲中國人可欺,問題肯定會層出不窮,官司會打不完。要經過曲折鬥爭之後,爭取保住原來的中美關係。
根據上述精神,中方向美方就蔣彥士出席典禮一事提出嚴重交涉,迫使美方宣佈已到達華盛頓的蔣彥士“住進了醫院”。中國外交部召回了駐荷蘭大使,並宣佈如荷方堅持錯誤,中方將不惜使關係降格。
以上僅是兩場前哨戰,隨後中國政府又根據鄧小平的戰略部署,制定了關於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的鬥爭方案。中美關係此問題的較量正式展開。
二輪交鋒:北京黃華對陣黑格華府黃華再晤黑格
第一輪交鋒是先邀請黑格國務卿訪華。
1981年6月中旬,黑格到達北京,與黃華外長進行會談。此時美方對中方立場估計不足,誤以爲中國面臨北方威脅,如開始把中國稱作“友好的非盟國”,並允許放鬆對華技術轉讓,包括部分軍事用品,中國就會容忍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這是美方一廂情願的空想。當黑格說美方擬向中國轉讓高級技術和取消向中國出售武器的禁令時,中方明確指出,中國寧願不要美國的軍用產品,也堅持反對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黃華強調,問題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如果美國不採取行動,中方將作出強烈反應。黑格表示,今後將非常謹慎和剋制地對待這個問題,但仍將售臺“仔細選擇的、性能適度的防禦性武器”。
第二輪交鋒是在坎昆和華盛頓進行的。1981年10月21日,中方借各國首腦在墨西哥坎昆討論南北關係之機,直接向里根總統和黑格國務卿提出美國停止售臺武器問題。黃華向黑格明確提出以下要求:(1)美國售臺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都不超過卡特政府時期水平;(2)在規定的期限內美國售臺武器要逐年減少,以致最終完全停止。
10月底,黃華到華盛頓先後會見黑格與里根總統,再次提出上述要求,並聲明美方在談判期間不得售臺任何武器。黑格答覆說,美國不能在限期內停止售臺武器,但預期不超過卡特時期水平。最後,雙方同意就此在北京舉行正式談判。
定下“八·一七”基調“不謀求”“不會無限期”
1981年12月4日,中美雙方就美國售臺武器問題在北京開始談判。中方先後由章文晉副外長和韓敘副外長爲代表,美方由其駐華大使恆安石爲代表。
這次談判在最初階段,雙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聯合公報草案,主要區別是:中方要美方作出限期停售的承諾,並反對把中國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與美國停止售臺武器掛鉤。美方與此相反,各不相讓,會談基本陷於僵局。
美方爲了打破僵局和摸清中方底牌,要求派副總統布什訪華。
1982年5月8日布什在北京會見鄧小平副總理。布什強調里根總統在對付蘇聯擴張上比卡特時期堅決。鄧小平則着重談臺灣問題,他指出:兩國關係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才能發展,《與臺灣關係法》是阻礙發展中美關係的一個關鍵問題,美國售臺武器是檢驗中美關係穩固性的標準,美國對此應採取明智的立場。……具體地說,美方要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逐步減少,直至完全終止向臺灣出售武器。至於承諾的方式,可以商量,公報措詞可以研究。”
布什返美后,美方內部又進行了多次討論和爭論,黑格與里根的矛盾日益加劇,導致黑格於6月25日辭職下臺。經過一個多月的考慮,里根終於決定致信鄧小平,陳述美方立場。7月13日恆安石當面將信交給鄧小平。里根在信中表示:要他承諾限期停售極其困難,但美國政府不謀求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也不會無限期地向臺灣出售武器。美國方據此修改了其公報草案,寫入里根保證的“不謀求”和“不會無限期”兩句,並表示預期在一段時間內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以致導致最後的解決,美國政府承認中國關於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的立場。
此後,雙方對公報稿進行逐段討論,期間主要爭執有以下內容:
(1)公報中雙方已同意“互相尊重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是指導中美關係的根本原則。”除此之外中方還要求寫上這些原則也適用於處理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美方同意這一條可作爲美方應履行的口頭承諾,但不願明確寫出。經過爭論,美方表示可在公報內寫上“這些原則仍是指導雙方關係所有方面的原則。”
(2)美方要將售臺武器的解決與我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直接掛鉤,遭我拒絕。中方同意單寫一段我重申爭取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美方在另一段表示欣賞這一政策,並說“臺灣問題上出現的新形勢”也爲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3)美方不同意“限期停售”,但同意寫“逐步減少”,“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4)爲了監督美國是否履行協議,我建議列入雙方爲售臺武器問題進行接觸和磋商的條款。美方害怕監督,反對這一要求。
(5)美方要求在公報中列入中美在國際問題上的“共同看法”。我強調突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少談其它問題。最後雙方在(4)(5)兩條上互作妥協,寫上“爲了使中美關係健康發展和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雙方一致同意“就共同關心的雙邊問題和國際問題保持接觸並進行適當的磋商”。
總之,在主要內容達成協議後,雙方在公報內容及行文、措詞等多處又反覆討論,最後於8月15日正式達成協議。經兩國政府批准後於8月17日同時公佈生效,故簡稱爲《八·一七公報》。
當日,鄧小平會見恆安石,要他向里根總統轉達以下三點:(一)公報是一個良好開端,但還要看今後的實際行動。中方期待美方切實履行其承諾和保證。他還指出,美國售臺武器要有明顯的減少,數量和性能不能超過卡特時期水平。公報規定“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解決”,“一段時間”應是有限的,不應推向遙遠的未來。至於“最後的解決”,其含義只能是最終停售。(二)中方重申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政策,決不允許曲解爲美國停售武器以此爲前提。(三)兩國關係始終存在一片烏雲,這就是美國單方面制定的《與臺灣關係法》。希美方能正視這個問題。
恆安石大使對鄧小平的嚴正表態未提出任何異議。他代表美國政府表示,公報是持久的,美方將“完全、忠實地履行公報”,“總統在執行《與臺灣關係法》時將不違背中美三個公報的原則。”過了不久,舒爾茨國務卿於1983年2月訪華時還說,總統要他向中方表示,美方將“心口如一地履行公報協議,包括達成《八·一七公報》時的口頭承諾”。但後來的事實證明,美方並未“忠實”履行自己的承諾,而是不斷違反《八·一七公報》的明文規定。
“八·一七”功勞美售臺武器受限制
《八·一七公報》的歷史意義在於,它與1972年的《上海公報》和1978年的中美建交公報共同構成了指導中美關係的根本原則和政治基礎。它緩解了當時存在於中美之間的緊張關係,約束了美國反華勢力提升美臺關係和分裂中國的勢頭,對八十年代中美雙邊關係較平穩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從而也爲中國集中力量發展經濟建設和調整對外戰略提供了有利條件。
國際間的談判總要有取有舍,互有妥協。中美間的三個聯合公報都是雙方經過鬥爭取得的結果,每一個公報都使雙方關係前進了一步,但每個公報又只能解決一部分問題,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八·一七公報》談判開始前我方制定了高低兩方案,談判的結果未能達到“限期停售”的高要求,但卻達到了我方低方案的要求,使美國售臺武器受到了限制。在此之後,美國雖不斷違背公報的條款,特別是尋找各種藉口提高售臺武器的性能,但美國曆屆總統都承認要履行三個公報的原則,奉行一箇中國的政策,這就使美國負有遵守公報的義務,公報成了我方譴責美方違協的有力工具。因此,我們要繼續堅持維護三個公報的原則,爲穩定和發展建立在三個公報基礎上的中美關係而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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