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後,會不會導致部分醫生怕擔風險而不敢搶救病人?記者昨天從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獲悉,急、危、重病人送到醫院時,如果醫務人員藉故推諉或不負責任將病人轉院,延誤有效搶救時機的,將可能被視爲醫療事故;而屬於搶救行爲的,則不屬醫療事故。
拒絕收治、無故轉院均是違法
據瞭解,由於以下原因導致延誤、喪失有效搶救時機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被視爲醫療事故中的不作爲:凡屬臨牀各科診治範圍的急、危、重病人,業經確診或可以確診,醫務人員藉故推諉、拒絕收治,或因某種條件所限,接診醫生對病人未作任何檢查和處理,便不負責任地轉科、轉院的;值班醫生擅離職守;或因工作粗心大意,草率從事;或因患者病情急劇惡化,醫生接到通知後無故不診視或處理的;屬於急、危、重病人,雖非本科急診範圍,按當時條件及醫師的技術水平,可以也應該積極進行搶救,或及時請其他科進行會診或治療,本來可以避免造成不良後果的,卻因推諉、不負責任,延誤搶救、治療時機,造成不良後果等等。
搶救行爲不屬違法行爲
與此同時,爲了挽救患者生命,醫生所做的應急搶救行爲將受到保護。
有關人士解釋,在搶救過程中,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即再沒有其他措施可以應急救治),有些搶救行爲有可能給病人造成損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搶救的目的必須是爲了保護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權利,救死扶傷,治癒疾病,同時醫務人員應把病人的病情、搶救措施、風險和可能導致的損害後果等如實告知病人及其家屬,並記錄在案經病人或其家屬同意簽字。在這種情況下,搶救行爲不屬違法行爲。
首批鑑定專家受聘
新快報訊(記者肖萍)昨天,廣東省首批醫療事故鑑定專家庫成員完成相關培訓後,從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負責人手中接過全國統一制式的聘書。
今年9月起,醫學會將從原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手中接過醫療事故鑑定的接力棒。據悉,目前大部分基礎工作已基本準備就緒。
據瞭解,廣東省醫學會現已成立了專門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地點設在廣州市惠福西路廣東省醫學會內,本月底正式掛牌。專家庫的鑑定工作設備也已全部到位。預計專家庫成員至少將達到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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