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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15日,隨着4483次列車的徐徐進站,外逃一年半,涉嫌154萬元的特大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劉某,被赴山西太原的公安靜海分局經偵支隊民警押解回靜海。
放出誘餌騙取信任
劉金華,男,40歲,天津市華陽物資供銷公司經理。2000年6月曾因涉嫌詐騙湖北保康縣某公司90萬元購貨款而被保康警方拘留審查。2000年10月份將戶口從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遷出,現爲“口袋”戶口。
2000年10月,沉浮於商海多年的劉金華已是身心疲憊,僥倖擺脫6月份被湖北警方追查的那起涉嫌詐騙的案子後,他已是囊中空空、負債累累,只剩下一個皮包公司了。然而狡猾貪婪的劉某並未把心思放在踏實工作、努力經營、振興企業上,做一個安分的商人,而是又在策劃一起新的騙局。
2000年10月,通過業務往來和朋友介紹,劉某認識了靜海金華工貿有限公司經理謝某。金華公司雄厚的經濟實力讓劉某感到一塊肥肉即將叼在自己的口中,一個“苦肉計”在劉某腦中形成了。
經過一段的接觸,劉某和金華公司經理謝某商量:劉某購買謝某公司的鋼材用於去湖北換黃磷。2000年10月間以每噸鋼材3500元左右的價格,雙方先後簽訂了兩份購銷合同。
第一份50萬元的購銷合同簽訂後,謝某將鋼材發到劉某的華陽物資供銷公司,很快就得到了劉某50萬元的貨款。劉某獲得了謝某的充分信任。第二份70萬元的購銷合同簽訂後,謝某公司將鋼材運到劉某公司,這一次劉某竟然匯款到謝某的金華公司100萬元,並說剩餘的30萬元將作爲第三份合同的定金。這一舉動令謝某對劉某深信不疑,可謝某並不知道,他正在一步一步鑽進了劉某編織的網。
2000年11月13日,謝某和劉某又簽訂了179萬元的第三份購銷合同。當謝某將價值179萬元的鋼材發往劉某公司後,就再也收不到劉某的購貨款了,劉某也從此杳無音信了。
歷盡艱辛艱難抓捕
2001年2月14日公安靜海分局經偵支隊接到天津市金華工貿有限公司經理謝某報案稱:該公司於2000年11月13日被天津市華陽物資供銷公司經理劉某等人,以先履行兩批小額合同爲誘餌,取得信任後雙方簽訂了一份價值179萬多元的合同後,劉某等人提貨銷售後攜款潛逃下落不明。接報後分局經偵支隊領導十分重視,立即組織幹警進行案前甄別,深入開展細緻的調查走訪。經大量工作發現,劉某等人並沒有用所購得的549噸價值179萬元的鋼材去湖北換黃磷,而是在天津市河東區某建材市場以每噸低於合同價格700多元的低價銷售,後劉金華攜所得154萬多元贓款潛逃。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應是有利可圖,可劉某寧願去做每噸賠上700元的生意,劉某詐騙心理昭然若揭。
針對這起典型的特大合同詐騙案件,分局領導決定立即立案,並於2001年5月10日對劉某上網追捕。
爲儘快將劉金華抓獲歸案,參戰民警一邊進一步調查取證,一邊清理調查走訪各種社會關係深挖線索。劉某狡猾詭詐,思維敏捷,而且居無定所,全國各地遊蕩,行蹤不定。給民警辦案增加了難度和壓力。
嫌疑犯山西太原落網
經偵民警先後數次赴山西太原、大同、山東淄博、河北廊坊等地,行程1萬公里進行抓捕。2002年劉某被列爲市政法委督捕的特大嫌犯,上級領導對劉某涉嫌經濟詐騙一案也極爲重視。2002年8月14日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民警獲悉劉某在山西太原市,他的妻子將於14日晚乘火車去太原給劉某送錢,民警立即縝密部署精心安排,於2002年8月15日在太原長河賓館內將外逃一年半之久的特大詐騙犯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對其涉嫌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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