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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聯社報道,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因強制用注射器把他的精子注入其16歲的繼女體內,並使她懷孕,被控犯下強姦罪。
陪審團前天判41歲的戈夫犯下兩項強姦罪、兩項性暴力罪和一項危害兒童罪。戈夫將面臨最長35年的監禁。
立法機關1996年加強了關於強姦的法律條文,新條文規定用任何物體進入婦女性器官都被視爲強姦。過去,只有強迫性交才被視爲強姦。
親子鑑定顯示,戈夫是他繼女所生男嬰的父親,男嬰於1999年出生。
戈夫的妻子納爾達,今年3月被控幫助她丈夫用注射器往她女兒身體注射她丈夫的精液的行爲犯法,被判監禁三年。她拒絕爲戈夫的案件作證。
納爾達的律師在庭審時爭辯說,她希望讓丈夫有個孩子,而她女兒自願同意注射戈夫的精液。
不過,女兒星期一作證時稱,因爲她繼父用手槍頂住她的頭部,並威脅如果她不配合,他就會殺死她母親,她在這種情況下被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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