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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被稱爲“江城第一貪”的原武漢市城建委主任張克孝受賄、玩忽職守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經法院審理查證,張克孝在任武漢市城建委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其子、其妻,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35.6萬元、港幣30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2.97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此外,張克孝還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在資金安全沒有保證的情況下,擅自出借3000萬元港幣給其他單位使用,結果大部分資金沒有按時歸還,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鑑於張克孝的犯罪及情節,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決定數罪併罰,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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