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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旅遊市場違法犯罪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查處旅遊市場上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等侵害遊客利益和搶劫、盜竊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歌舞、遊戲等文化娛樂場所和文物單位的查控力度,堅決打擊“黃、賭”違法犯罪活動,查禁各類宣傳封建迷信的違法行爲,對以“陪遊”、“伴遊”爲名從事賣淫活動的違法行爲,堅持露頭就打,不能使其形成氣候;加大對制販假冒僞劣旅遊商品的打擊力度,依法查處生產、運輸、銷售假冒僞劣旅遊商品案件;對在機場、車站等遊客集散地發生的客運人員搶拉遊客、超載運營等違法行爲,依法予以處理,保證旅遊客運秩序正常。
在開展集中整治的同時,開展安全大檢查,強化旅遊景區治安管理。各地公安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以防火災、防傷亡事故爲主要內容,對旅遊食宿場所、旅遊車輛、文物建築、遊樂設施等開展全面、細緻的安全檢查,對沒有安全保證的場所和設施要責令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和有關設施嚴禁投入運營使用。要進一步強化旅遊景區的各項治安管理工作措施,增設報警點和報警電話;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旅遊景區大型文體活動的審批及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活動安全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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