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貴州省兩起偷漏稅款重大案件宣判。
據報道,原貴陽市地稅局徵收局長張冬黔濫用職權、收受賄賂,造成國家1423萬元稅款被截留,判處有期徒刑6年;原畢節地區扶貧開發公司總經理陳遠銀、副總經理張永成,合謀採用“裉色靈”藥劑塗改、虛開增值稅發票,造成偷漏國家稅款1196萬元,兩人都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查明:1996年,張冬黔在擔任貴陽市地稅局徵收局長期間,幫助並擅自同意貴陽市公路運輸信息公司法人代表匡向剛(已判刑)自購紙張、開發軟件,在貴陽市黔靈印刷廠印刷無存根聯的微機發票3284本,並由匡向剛自主在其下屬的5個稅收代徵點使用,大量截留國家稅款1423萬元,最終造成國家600餘萬元稅款無法追回。
畢節中級人民法院查明:陳遠銀、張永成在2001年合謀,在貴陽市、六盤水等地購進小金額商品,開出大量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後用“裉色靈”“洗白”發票上的數字和專用章,再以畢節地區扶貧開發公司的名義,爲9家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28份,合計稅款1196萬元,造成國家稅款1376000元流失,兩人直接獲利6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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