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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普通的專科醫生,如果能花一兩天的時間可以拿到醫院本職工作一個月才能拿到的報酬,那麼這樣的事誰不願意做呢?一位長期在部隊醫院工作的專科醫生,就是因爲在類風溼病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便全國各地走穴。據說她現在每次外出走穴三四天時間收入就達上萬元……”日前,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朋友向我詳述了醫生“走穴”之嚴重,並建議有關部門對醫生走穴制定相關規定,嚴格管理。
事實上,醫生走穴問題由來已久。對這種現象,醫院、醫生、患者以及管理部門各有自己的看法。
曾經因爲外來“走穴”醫生失誤,而釀成重大醫療事故的哈爾濱市某醫院認爲:走穴醫生應該對其“出場費”負責,不能既通過“走穴”賺紅包又不願承擔事故責任。在“走穴”問題上權利和義務應該平等。
有的醫生說,醫學是經驗科學,醫生經歷多醫術則高,正所謂越老越值錢。有經驗的醫生不讓他們多出診,不給他施展才華的舞臺,是資源浪費。所屬醫院應該積極給一些專家開闢暢通的途徑,讓他們有用武之地。另外,大城市裏專業技術很強的醫院,如果在職醫生不允許走穴的話,也可以讓剛剛離退休的醫生去支持技術力量不是很強的中小城市醫院,這樣,既可以與對方醫院進行有效的學術交流,也爲就近的患者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花銷。這其實是一舉數得的好事,醫院理應支持。
可也有的醫生說,有的人並不是專業技術過硬,只是有“走穴”的路子,這樣對多數的醫生來說就不公平。醫院裏的工作量都差不多,你去“走穴”,留下的工作就得由其他人來承擔。
一位曾就診於“走穴”醫生的患者認爲:專家如果走到中小城市或下基層,確實給我們就近就醫提供了方便。但問及萬一出了醫療事故怎麼辦時,對方的回答:那還是請本地醫生看病,否則“走穴”醫生拍屁股一走了之,到頭來還是損害了自己。
對於醫生“走穴”現象如何管理,衛生管理部門認爲,私自外出行醫、高價收費的現象由來已久,但由於其自由性、隱蔽性都很強,院方很難取證,因而如果不出大問題,也奈何不得。所以“走穴”已成爲各大醫院領導深感頭疼的一大難題。這種做法擾亂了正常的醫療市場秩序,影響了醫院的經濟收入。同時,一些醫生放鬆了對教學科研的要求,給本單位年輕醫務人員也帶來了不良影響。
如何看待醫務人員“走穴”,有關人士認爲,請大醫院的醫生來,其本意是提高本院的醫療水平,也是對患者負責的體現。但隨之而來的一些問題也要注意。最突出的是醫院重視了經濟效益卻忽視了社會效益和醫療質量;還有一些機構爲增加收入,積極請名醫和有一技之長的醫生出診,但又不負責“走穴”醫生該繳的所得稅,致使偷漏稅現象嚴重。
專家指出,對醫生走穴問題,簡單地禁止不對,放任自流也不對,應該儘快出臺有關管理規定,使其規範和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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