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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最高一例徵收計劃外生育費獲批准。
據報道,山東省張店的一名個體老闆夫婦今年超生了第三胎。8月30日,經山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張店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相關的辦事處對其夫婦依法徵收計劃外生育費50萬元。據悉,這是目前爲止山東省徵收計劃外生育費最高的一例。
家住張店的王某、潘某夫婦,是從事個體經營的業戶,目前有註冊30萬元的裝飾公司,500多平方米的營業樓房,85平方米的住宅樓房兩套,79平方米的住宅樓房一套,兩輛個人用車……
王某、潘某1985年8月29日登記結婚,1986年5月6日生育第一胎男孩,1989年6月18日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男孩,爲此,計生部門對夫婦倆作出了處理。妻子採取躲避的形式,於2002年1月28日又計劃外生育第三胎男孩,生育後又一直躲避。
據計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該夫婦倆無視國家計劃生育的有關法律法規,連續超生兩胎,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根據《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款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計劃外生育費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政發[1998]32號)的規定,經山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決定對該夫婦各徵收計劃外生育費25萬元,共計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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