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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恩平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19歲的顏某有期徒刑7年,並賠償7·3萬多元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何某。
據南方日報報道,去年春節,17歲的初中二年級女生何某認識了已經初中畢業但尚未找到工作的18歲青年顏某。兩人很快發生了性關係,其間小何多次帶顏某回家過夜,由於兩人刻意躲開小何家人,故小何父母並不認識顏某。
去年6月一天夜裏,小何又把顏某帶回家。凌晨2時許,顏某隨手抓起房間裏的一把水果刀上廁所。小何的父親在睡夢中隱隱約約聽到有響聲,以爲有賊進屋偷東西,起牀檢查時發現光着上身的顏某就大聲喝問:“你幹什麼!”顏某二話沒說就衝出來,並一刀扎進了何某的肚子,對方連腸子都流了出來。何某大叫:“有賊搶劫!”這時何某右胸又被紮了一刀。何某妻子聞聲衝出,從背後掐住顏某脖子。顏某一時刺不到何妻就用腳亂踢,兩人失去重心倒地後何妻也被刺傷。何某情急之下抓住刀尖,一口咬住顏某的手把刀搶了過來。何妻也用被子包住了顏某的頭致其昏迷。此時女兒小何才從房間出來大聲叫道:“別打,他是我帶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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