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開始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今後醫生書寫病歷時字跡必須清晰,並且嚴禁塗改病歷資料。記者從衛生局獲悉,爲了讓病歷更加規範,也爲了給醫院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近日本市一些醫院開始試行“電子病歷”。市衛生局政策法規處的戴處長稱,目前254醫院、胸科醫院、第三醫院等幾家醫院已經開始採用電腦書寫病歷了,本市推廣“電子病歷”將是大勢所趨。
記者目睹“電子病歷”
昨天,記者在解放軍254醫院的門診大廳看到,每間診室都配備了四臺電腦,醫生給病人看完病後就將病情輸入電腦,幾分鐘的時間就可以完成書寫。醫院醫務科的喬嶺梅助理告訴記者,電子病歷和手寫病歷相比具有很多優點,字跡清晰,乾淨漂亮。每名醫生都有獨立密碼,輸入密碼才能書寫和觀看自己病人的病歷,保障了病人的隱私權。病人出院三天後,病歷就上傳到醫院的管理終端封存,無法再更改。只有具有處方權的醫生才能書寫電子病歷,保證了病歷的權威性。就病歷的真實性問題,喬助理對記者說,醫院在電子病歷上也設置了醫生手寫簽字,這樣就防止了病歷被他人仿冒。同時也解決了因病歷書寫不規範而引起醫療糾紛的問題。
電子病歷要求有點高
二中心、中心婦產等幾家醫院醫務科的負責人對記者說,醫院希望推行用電腦書寫病歷,目前採用的手寫病歷方法人爲因素較大,存在字跡不夠清晰,容易出現塗改,無法及時反饋全院病人的病情,容易造成病歷丟失這些不足之處。但現在有些醫院還不具備實行電腦書寫病歷的條件,醫院現有的經濟實力無法配備這麼多電腦,而且有些上了年紀的醫生從來沒有接觸過電腦,如果不能儘快完成打字,就會影響病人的治療。
電腦寫病歷大勢所趨
市衛生局政策法規處的戴處長對記者說,電腦寫病歷是大勢所趨,當初制定《條例》的時候就有專家提出過這一問題,但專家組對此並沒達成一致的意見。主要原因是,醫療機構還不具備配備專人電腦的經濟實力;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病歷保密性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實踐。有的醫院已經進行了這種嘗試,通過總結他們的實際經驗,找到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今後就可以在醫務界推廣電腦書寫病歷了。
安全防範設“防火牆”
電子病歷怎麼保障病人隱私、怎麼才能做到妥善保存、怎麼防止假冒?就這些問題記者又採訪了南開大學計算機系的邵教授。他告訴記者,醫生可以在計算機上設置自己的電子簽名,在病歷上標註,別人根本無法仿冒,這就防止了假冒病歷的出現。另外,軟件設計時可以讓醫生輸入密碼,此後只有在輸入密碼的情況下才可以書寫和查看自己病人的病歷,這就保障了病人的隱私。同時,軟件還可以設計相關命令,要求在病人出院後將病歷傳送到服務器進行統一管理,此後病歷就不能再更改了,使病歷能夠得到妥善保存。專家告訴記者,不管醫院哪部分需要進行規範管理,現在的軟件設計能力完全可以滿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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