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從正在本市召開的“全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論壇”獲悉,城市商業銀行今後將被允許吸納符合投資入股條件的民營、私營企業入股城市商業銀行,個人持有股權不得超過其總股本的5%。人民銀行有關人士同時表示,將鼓勵和引導城市商業銀行按市場或自願的原則進行體制聯合,通過資本合作、業務合作、機構組織聯合等三個方面來推進城市商業銀行的聯合。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爲進一步規範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人民銀行鼓勵城市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原則上機構持有城市商業銀行股份不得超過其總股本的15%,個人持有股權不得超過其總股本的5%。條件成熟的城市商業銀行可進入資本市場融資,通過上市吸收居民投資。此外,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外商業銀行資本參股城市商業銀行也將成爲可能,外資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註冊資本的15%。
在此次論壇上,城市商業銀行的聯合重組也成爲重點話題。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分經營業績較好的城市商業銀行,可以嘗試逐步走向全國的跨區域發展。推進城市商業銀行聯合的三個可行方案:資本重組、業務合作、機構組織的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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