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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檢察職責,努力爲國企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通過嚴懲國企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職務犯罪,爲企業挽回經濟損失,爲國有企業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促進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據統計,近兩年來,本市各級檢察機關共在國企中查處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582件,下發“檢察建議”175條,宣講法制課294次,爲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500餘萬元。
爲幫助國企走出困境,促進企業的發展,近年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多次帶隊深入國有企業進行調研,瞭解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檢察機關解決的問題,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運用檢察職能爲本市經濟發展服務的各項舉措。2000年3月出臺的《天津市檢察機關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的十項措施》,確定了“打擊、監督、預防、保護”相統一的原則,提出了重點打擊發生在國企內部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職務犯罪案件,特別要嚴厲打擊發生在“窮廟富方丈”的國企案件,並提出“不能查了一個廠長,毀了一個企業”的保護措施。今年初,向社會公開“轉變作風、公正執法的八項承諾”,近期又出臺了服務經濟建設,拓寬服務領域,豐富服務形式,提高服務水平的六項具體意見,進一步發揮檢察工作對經濟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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