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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生既不給我做婦科檢查,又不做B超檢查,僅憑一張尿液報告單就確定做人工流產,害得我不僅白挨一刀,而且以後懷孕也困難了。”昨日,江北區陳女士向記者反映:市內某職工醫院婦產科醫生不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使她精神與肉體遭受雙重打擊。
陳女士說,9月4日上午,停經40余天的她前往該院婦產科就診。門診醫生聽了她病史後,爲她開了尿液、血常規檢查單,但未給她做婦科、B超檢查。當醫生見尿液報告單顯示“陽性”時,便診斷爲“早早孕”。在此醫院已做過無痛人流的陳女士便提出做無痛人流。
然而,陳女士做完無痛人流手術後,卻得知“術中未見胚胎絨毛組織”,這意味着,在她子宮裏根本沒有胚胎。隨後,她被醫院安排補做了B超檢查,B超顯示她左卵巢處有異常。
9月9日,陳女士起牀後感到下腹劇痛,便趕緊前往醫院,被診斷爲:左輸卵管膠壺部妊娠(宮外孕)。當日,陳女士便被推進手術室,接受了輸卵管部分切除術。
對自己兩上手術檯,懷孕機會大大減少(左側輸卵管被切除)的遭遇,年僅26歲的陳女士十分痛心。她說,假如在門診就診時,醫生經過輔助檢查準確診斷出宮外孕,那麼她不僅要減少一次手術痛苦,而且更主要的是宮外孕能得到及時處理,(經諮詢得知如及時採取保守治療,輸卵管就不會被切除)。她稱,看病時曾告訴醫生“已出血”,但被醫生以“有點流產”打發了,她認爲醫院應賠她失去一半機會的“生育權”。
該院醫務科、婦產科負責人告訴記者,陳女士反映基本屬實。但是,門診醫生卻否認陳女士說的“已出血”的說法,同時,醫生反覆強調“做無痛人流是她自己要求做的”。
院方認爲:門診醫生的確未給陳女士做婦科檢查,但在病房做人流前,病房醫生是做了婦科檢查的,故不存在“未做婦科檢查就做人流”一說。同時,婦產科主任稱,宮外孕如果無特殊反應,一般是不易檢查出的。
因而,院方以“醫生未違反操作程序、未給患者帶來損害”爲由,稱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隨後,記者採訪了市婦幼保健院、重醫附一院、西南醫院等醫院的婦產科專家,專家們聽說門診醫生不僅未做B超,而且連婦科檢查都未做就下結論做人流,十分吃驚,認爲這是對患者不負責的表現。
專家們認爲,儘管沒有硬性規定必須對每個患者做B超,但婦科檢查卻是規定必須做的,因爲這樣醫生才能準確瞭解患者子宮的情況,才能爲正確診斷提供依據,而且,專家們稱,一般應對做流產的患者做B超檢查,才能排除宮外孕的可能,確保流產的安全性。同時,專家們稱,如果患者訴說有出血史後,臨牀醫生當即就應考慮是否有宮外孕的可能。
隨後,記者從市衛生局醫政處瞭解到,診斷患者是否懷孕,尿液、血液、婦科檢查是必須做的,門診醫生不做婦科檢查是違反診療規範的。
陳女士稱,將通過正當法律程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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