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旅遊局日前對“十一”黃金週期間發生的4起甩團、扣團事件進行了通報,北京兩家涉及甩團、棄團行爲的旅行社“榜上有名”。
據國家旅遊局的通報說,國家旅遊局在“十一”黃金週前夕,曾專門發佈《關於堅決禁止以遊客作爲“人質”甩團扣團事件的通告》。《通告》規定,“凡在黃金週期間人爲製造旅遊行程障礙,或置國家法紀和行業道德規範於不顧,製造甩團、扣團事件,嚴重損害遊客合法權益的,責任雙方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都將受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嚴肅查處”。
但在“十一”期間,少數旅行社仍置該通告要求於不顧,甩團、棄團,嚴重損害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其中,北京金玉假日旅行社組團的22名北京遊客,於10月2日至4日赴河北木蘭圍場旅遊。到達木蘭圍場後,遊客被告知,由於該組團社未帶團費,沿途多家酒店不讓入住。當天下雪,沒有暖氣、熱水,一些人被凍病。10月3日,該組團社工作人員甩團而走,最後,在各級假日辦的協調下,該團22名遊客湊了1050元錢,包租車輛回到了北京。
由一家名爲雲南民間旅行社有限公司接手的昆明富民假日旅行社組織的70+1人旅遊團,於10月1日至6日作北京6日遊。由於地接社北京旅遊學院國際旅行社收團後無力解決住房和用車,便擅自將此團轉給北京天作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北京富萊茵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10月6日在首都機場,由雲南民間旅行社的全陪王某辦理登機手續。由於其工作不精心,致使70人中有13人無法登機,而全陪王某又棄團而去,造成這13名遊客滯留首都機場。
南京中南旅行社與昆明中國康輝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團款糾紛而發生的甩團事件,重慶市工貿客運公司旅遊分公司與河南省商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團款糾紛而發生的扣團事件也被曝光。爲此,國家旅遊局已責成有關省(市)旅遊局對上述4個案例的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