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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公安部紀委的消息說,自十五大以來的5年,各級公安機關反腐敗鬥爭力度不斷加大,保持了健康發展的態勢,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5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因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而受到追究處理的領導幹部有2375人,其中縣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幹部685人。
5年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重點查處了一大批縣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幹部和民警中違反政治紀律、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玩忽職守、參與走私護私、包庇放縱犯罪、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涉黑涉惡等違法違紀案件,嚴肅了紀律,懲治了腐敗,教育了民警,純潔了隊伍。
經過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公安隊伍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據統計,去年全國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比1997年度下降8·8%,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下降22·8%,特別是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3類案件下降的幅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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