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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名深圳律師乘坐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機前往馬爾代夫旅遊,在香港機場登機前,被“新航”強制收取了護照和機票等旅行文件,到達馬爾代夫以後又被單獨帶往移民局接受檢查。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同機的韓國、美國等國旅客並未受到任何“特殊對待”。10月29日,受辱的陳律師向記者透露,他已經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討回中國人的尊嚴。
據陳律師說,2002年9月6日,他們7人蔘加了由深圳康泰旅遊有限公司組織的馬爾代夫5日遊旅行團。在香港機場登機前,新航職員通知他們將所有中國人的護照和機票交由新航保管,但是陳看到旁邊的韓國人和美國人卻不用將證件交出給新航保管,遂質詢。得到的答覆是“他們免簽證”。陳又問:“你是否懷疑我們途經新加坡時進入新加坡?”對方回答:你可以這麼認爲。在排隊登機前,他們7人又被保安從隊伍中叫了出來,要求他們交出機票、護照、證件等,否則不讓上飛機。到達馬爾代夫時,仍不歸還證件。該團成員被滯留在機場直至全部別國旅客離開,然後被保安人員送至馬爾代夫移民局,在這裏,他們又被扣留審查一個多小時。
9月12日,7名旅客向深圳康泰旅遊有限公司交涉,要求給予合理解釋。
9月24日,新航通過康泰旅行社做出答覆,認爲其職員“替乘客保管護照及旅遊證件並在航機抵達馬爾代夫後交給有關當局”是“爲保障旅客及航空公司之利益”。
陳律師說:“最不能讓人容忍的是,‘新航’此舉僅僅是針對中國旅客,而且是不交護照就不能上飛機。而對其他國籍的旅客則沒有要求,這是明顯的國籍歧視行徑。在我們幾個中國人與航空公司職員交涉的時候,不時招來其他國家乘客的異樣眼光,使所有的同伴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陳律師表示,他已經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新航”和負責組織他們出境遊的“深圳康泰旅遊有限公司”在指定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失人民幣30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他說,3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數額,是參照去年“日航事件”受辱者最終實際獲得的賠償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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