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爲了讓更多的農轉居人員(北京市行政區內因國家或單位建設需要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所形成的人員)以優惠的價格購買安置住房,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昨天出臺規定,將各區農轉居人員購買安置住房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6個月。
據介紹,由於本市建設的需要,在過去若干年中,一些單位徵用農民土地,並按政策要求,對轉居的農民安置了公有住房,形成了農轉居人員承租安置住房的狀況。本市在1998年12月以前,因徵地並承租了公有住房的農轉居人員有將近10萬戶。近幾年,一些農轉居人員要求按房改政策購買安置住房。因此,本市出臺了相應政策,農轉居人員在一定時限內申請購房,可以按照每建築平方米1165元的價格購買,並享受參加社會勞動年限的折扣優惠。這一政策在豐臺區、朝陽區、海淀區以及天鴻集團和城市開發集團等涉及地區、單位陸續實行,截至目前,已有3000多戶農轉居人員辦完了購買安置住房的全部手續。
另據介紹,凡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因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歷次所形成的農轉居人員現承租的住房爲單元式住宅樓房,承租人申請購房的,現產權單位均應按照京國土房管方字2002606號文件及房屋所在區農轉居人員購買安置住房實施方案,由現產權單位組織向農轉居人員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