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顧客用的“進口”化妝品無衛生許可批件和中文標識,一支口紅筆竟然給多人重複使用,衛生制度上牆卻不落實。昨天上午,省衛生監督所突擊檢查了位於東大街350號的臺北莎羅婚紗攝影樓,異地封存了10種來路不明的化妝品。
執法人員在庫房發現一些無生產日期、無中文標識的化妝品,問及來源時,一名穿黑襯衣結領帶的男子說有一部分是在尚德路買的。另一名穿黑皮夾克的男子承認庫房裏放的這些就是正在給顧客用的。執法人員詢問一支口紅是否給多名顧客用,一名穿花上衣的女士回答說他們這裏是“口紅換筆”,對是否重複使用避而不答。而記者及執法人員此前在一樓店堂看到的卻是一種顏色一支筆不消毒,重複給多名顧客使用。
在會議室清點查獲的化妝品時,一位負責人說部分產品內地沒有,只好從臺灣帶過來,是沒有衛生部批文。執法人員指出,像食品、化妝品等產品是根據先入關再報進口衛生許可的原則,從臺灣或國外帶過來的產品只能自用,一旦大批量的供顧客使用則必須取得衛生部的批文,否則無法保證產品質量和產品來路。清點的結果是,10種化妝品中有6種無中文標識,3種精華素和1種“名豔遮瑕粉膏”等產品無進口衛生許可批件。這些產品最終全部被異地封存。
而就在這間會議室外面的牆上,張貼着“化妝品及工具衛生使用制度”,第一條就明確寫着“凡使用的化妝品都應具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進口化妝品須有中文標識和說明書及衛生部批准的文號,否則不許採購和使用等”。第三條的內容是“化妝師必須配備足夠量的口紅筆、粉墊、描眉筆等,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等”。執法人員要求查看所謂的臭氧消毒設施,這裏的工作人員卻始終不能提供其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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