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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一段誰也說不清楚的是是非非,讓已經58歲的孫某(化名)想起來仍是憤憤不已,兩次向自己小學時的班主任老師唐某(化名)出手,結果,67歲的唐某被打成輕微傷。記者在本溪公安局法制處見到了唐某老兩口,聽他講起孫某對自己的兩次打罵行爲。
今年7月16日,唐某老兩口到望溪公園晨練,與自己40年前在工源完小(現東勝小學)的學生、已經58歲的孫某老兩口相遇,孫某把唐某叫到自己身前,當衆指責唐某:“唐老師,你不講究,你怎麼在我小學畢業鑑定中寫我因爲偷東西被拘留15天,你坑了我一輩子!”唐某回答:“我教過上千名學生,你說的這些我記不清了。”孫某說:“你記不清不行,今天你得說清楚!”說完上前給了唐某胸部一拳。爲此,孫某被治安警告。
不到1個月,8月12日,孫某與唐某又在東明早市市場相遇,唐某說:“孫某,你到哪去了,我還找你呢!”二人再次發生爭執,孫某再次動手,當場把唐某嘴打出血,孫某還邊跑邊挑逗唐某:“來,追我,來。”唐某報案後到醫院檢查,右上脣挫裂傷,縫合10多針,兩顆牙齒鬆動,經法醫鑑定爲輕微傷。
據公安機關介紹,像孫某這樣對老師懷恨40多年、而且雙方都已步入老年的時候報復傷人的案件,他們還是頭一次見到。本溪公安局法制處童鐵告訴記者,不論40年前唐某是否在孫某的鑑定上寫過孫某因偷東西被拘留15天,孫某打人總是要受到法律的處罰。從法律上講,他們也沒有必要去查孫某的檔案看孫某所說是否事實。事發後,接到報案的東明派出所決定給予孫某行政拘留7天,唐某認爲孫某是報復傷人、又是當衆毆打教師,處罰偏輕,申請複議,11月19日,公安機關決定撤銷原處罰決定,重新處罰。
據瞭解,孫某本人在本鋼某研究所退休,也是一名大學生。打人後孫某曾到唐某家道歉,但唐某老兩口沒敢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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