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50元錢,竟然爲自己年僅13週歲且患有嚴重精神病的親生女兒聯繫嫖客。10日,這位母親和嫖客因涉嫌強姦罪被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3歲的趙鳳家住遼寧省桓仁縣農村,20年前與當地村民結婚,並於1989年生下了一個女孩,然而隨着孩子年齡的增長,趙鳳發現女兒的反應異常遲鈍,經醫院診斷爲“重度精神發育遲滯”。這對趙來說無疑是巨大打擊,她決定帶女兒到瀋陽闖一闖,不過不是爲了給女兒治病,而是要藉此改變自己的生活。
趙來到瀋陽後,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眼看着身上的錢要花光了,她把一切的困境和生活中的不如意都一股腦兒地怪罪到了女兒的身上,並打起了女兒的歪主意。
今年11月的一天,趙鳳領着女兒來到和平區方型廣場,四處尋找利用女兒身體來賺錢的第一個目標。當她看到一位年約30多歲的騎倒騎驢的男子,便主動上前搭訕,很快以50元成交,讓對方和女兒發生性關係。隨後趙帶着該男子回到自己在瀋陽租的臨時住處,並主動幫助對方脫掉自己女兒的衣服,目睹了該男子對其親生女兒實施的暴行。就在趙鳳接過該男子給其事先講好的50元錢時,公安幹警趕到將趙某和該男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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