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堅持清糾並舉,標本兼治,實行教育、清理、督查、整改和規範相結合,集中清理了黨政領導幹部的票子、車子和房子問題,廉潔自律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果。
湖北省紀委祕書長吳志峯介紹說,今年湖北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共清理出30051名幹部、職工用公款購買了商業保險,投保資金5216多萬元,目前退保資金4883多萬元。與此同時,清退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購買企業內部職工股工作取得一定成績,截至目前,湖北省有94人上交股票溢價款289萬元,有110人將購買的企業內部職工股45萬股退給了企業。
買“超標車”的黃石市地稅局成爲省紀委通報的典型。紀檢機關查明,2001年4月,黃石市地稅局經當時的局長同意,從武漢購回價格爲47.5萬元的奧迪A6轎車,給局長乘坐。此行爲違反了中央、省委、省政府關於地廳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不得超過25萬元的規定;在2001年3月開始的全省清理超標準小汽車活動期間,又沒能按要求在同年10月前主動整改,屬頂風違紀違規行爲。經湖北省紀委、省地稅局研究,決定將該超標車收繳,上交省財政,黃石市紀委給予對此負主要責任的原局長相應的紀律處分。
另一個被通報的典型是潛江市政法委部分領導,他們違規集資建幹部別墅,被責令沒收拍賣處理。去年11月,潛江市委政法委兩名副書記與其他幹部一起集資,建起14棟二層別墅式的小洋樓,每戶造價爲11.43萬元。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認定潛江政法委部分領導屬違紀違規集資建房,此別墅樓不宜留作建房者個人使用,由潛江市政府收回拍賣。
吳志峯說,今年l至10月份,湖北省共有431名幹部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受到黨政紀處分,其中縣處級幹部56人,其他幹部375人;有228名幹部因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受到組織處理,其中縣處級幹部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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