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一名顧客在超市購物時被疑行竊,要求自行搜身,最後無果而終。隨後,登門致歉的超市工作人員因拒不出示工作證件,於顧客家中再次與主人發生爭執,直至主人請來了“110”巡警才得以脫身。
據介紹,12月9日下午近17時,家住南開區西湖道三潭路飛雲裏的劉先生到位於紅旗路的家樂超市中環店購物。交清貨款後因急於回家,劉先生沒有等待超市工作人員爲購物小票蓋章便徑直向超市出口走去。這時,一名女工作人員叫住劉先生,手中揚着一種嬰兒奶嘴的空外包裝盒,當衆要求劉先生將嬰兒奶嘴交出來。
面對圍觀的人羣,劉先生極爲尷尬,便解釋自己買的嬰兒奶嘴是另一牌子,並非其所指。在將購物袋中所有商品與購物小票進行了覈對,並沒有發現女工作人員所指的嬰兒奶嘴後,女工作人員要求劉先生自行搜身。劉先生當場予以拒絕。
儘管劉先生一再說明身上沒有未付款商品,但身有殘疾(左前臂爲假肢)的他還是被簇擁着送到了場內的派出所。在滯留了兩個小時後,因沒有發現所指物品,劉先生才被告知可以回家了。
12月10日上午,劉先生致電超市,要求道歉,超市方面沒有提出異議。當日下午,兩位家樂超市的有關人員與引發事件的女工作人員一同來到劉先生家。看到劉家的防盜門沒有鎖,三人徑直進得屋來。劉父詢問來人,並請其出示工作證件,不想被回絕。在對話中,三位來訪者不僅沒有明確表示道歉,還不斷指出劉先生的種種過失,甚至當面對劉先生講“(想證明自己清白)就應該脫光衣服接受檢查”,並一再拒絕劉父所提出的出示工作證件的要求,使深感憤怒的劉父當即撥打“110”,請來巡警對其身份加以確認。
待記者趕到時,巡警正在協調雙方的爭執,並明確指出:三名家樂超市工作人員拒不出示工作證件是一種錯誤行爲。對記者“家樂超市中環店有沒有爲工作人員製作工作證件”的提問,三名“登門致歉者”沒有給予答覆,而是匆匆離開了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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