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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不到已經發生了兩起因跳軌自殺而導致地鐵停運的事件。記者昨天從地鐵集團獲悉,這兩次列車的停運已經影響了幾萬名乘客的乘車。爲此,地鐵方面呼籲,能不能像上海、廣州一樣成立一部《地鐵法》,讓故意跳軌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而保障乘客的利益。
據統計,今年以來,由於自殺或其他原因造成地鐵停運的事情已發生多起。其中比較嚴重的五次停運,有兩次是有人跳軌自殺,兩次是有人進入隧道,還有一次是乘客越過黃線失足落軌導致的。列車頻繁停運,先後有幾百萬乘客的乘車受到此事件的影響。地鐵運營公司總調度長戰明輝給記者講了一個事情,今年6月,一位女乘客跳軌後被列車撞傷,地鐵爲此停運32分鐘,其中晚點19列,取消9列,整個上午列車間隔都不正常,60多萬人乘車晚點。據介紹,北京地鐵現在每天客流130多萬,對於自殺跳軌這樣的突發事件,地鐵方面的確很難防範。“每次晚點後,我們都要向乘客一遍又一遍地解釋原因,解釋完後有些乘客能諒解,有些乘客不能諒解,要求退票、賠償什麼的,其實我們也是受害者。”玉泉路地鐵站的一位工作人員這樣對記者說道。
“我們曾經也想過像國外一些地鐵那樣,裝上感應式的玻璃幕牆,人只要一靠近危險段,幕牆就會自動彈出,防止乘客掉下地鐵。”地鐵運營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但這種想法對現在北京地鐵而言顯然不太現實,當務之急應該是儘快制定一部專門的地鐵法規。”但他表示,不排除今後建設新地鐵線路時安裝玻璃幕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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