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背景:
國家計生委與美國適宜衛生組織合作的“青春健康”項目2000年落戶廣州。據悉,該組織明年將建立2~3處“親青服務網”,青少年在此不僅能獲得性與生殖健康知識,部分未成年人還可在此獲得到安全的技術服務,比如事後避孕、人流手術等。如果給未成年人做人流手術,是否必須告知家長呢?這個不可迴避的現實問題,引起多方人士的激烈爭論……
□觀點交鋒
贊成派:隱瞞對孩子不負責
張女士(女兒10歲政府人員):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走到這一步,如果事情真的發生了,沒有哪個父母會願意被隱瞞。指責不可能完全沒有,但是父母最終還是會幫助孩子重新回到生活中來,起碼會有最基本的一些照顧、關心。如果醫院、孩子全都讓父母矇在鼓裏,誰能保證這個孩子手術後的健康問題、營養問題?萬一出現醫療事故呢?告訴父母,其實是對孩子負責任,畢竟孩子是父母的骨肉。
隱瞞家長就是縱容
薛先生(女兒13歲公司職員):毫無疑問,家長應該知道實情,而且有權知道真相,否則就是侵犯了監護人的知情權。如果不通知家長,只管爲孩子提供技術服務,這在某種程度上會縱容未成年人的性行爲。通知父母,至少能讓家長提高警覺,在以後的家教中才能預防第二次犯錯。
說服她自己告訴父母
舒老師(海珠區鶴鳴五巷小學):父母與子女的溝通之間存在障礙是現代家庭教育最大的問題之一。一些家長的極端教育方式往往嚇壞孩子,導致他們犯了錯誤時爲了避免捱罵或捱打而隱瞞家長。
未成年人出了事到“親青服務點”進行諮詢或接受技術服務,建議工作人員先替她保密,在儘可能地瞭解她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有針對性地對她及她的父母進行心理輔導和溝通。然後,說服該未成年人自己把發生的事情告訴父母,取得父母的信任與原諒。使最親的人給予受傷害的人最溫暖的關懷和照顧,讓她的身心得以恢復。
不告訴媽媽誰來照顧我啊?
小張(東山區某中學學生):聽我們同學說,女的懷孕生孩子以後,要坐一個月的月子。如果在這個月裏勞累過度或者受涼感冒什麼的,會落下一輩子的病根,老了自己倒黴。據說,流產後的一個月時間內不注意的話,也會是一樣的。我每天回家,都要幹家務活的,如果不告訴媽媽,沒人細心照顧我的話,那我以後會很慘的。就算我不告訴她,如果我少幹活什麼的,她會覺察我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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