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公安報報道,根據海關內部職能調整並報經國務院批准,各級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將從2003年1月1日起更名。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機構職能調整和更名的覆函》,各級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更名情況如下:“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更名爲“海關總署緝私局”;“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廣東分局”更名爲“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緝私局”;“××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更名爲“××海關緝私局”;“××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更名爲“××海關緝私分局”。
另外,在目前未設支局的隸屬海關(辦事處)新設立的科級機構命名爲“××海關緝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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