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時,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正式受理了天津市漁政漁港管理處6千萬元索賠的起訴,並向原告送達了《案件受理通知書》。據瞭解,此案中互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被告,分別爲英費尼特航運有限公司、倫敦汽船船東互保協會和順凱一號的船東大連旅順順達船務有限公司。
在天津市海洋局和漁政漁港管理處先後提起訴訟的同時,同樣遭受損害的三家漁民協會(河北省灤南縣漁民協會、塘沽區北塘漁民協會、大沽漁民協會)的漁民代表也在積極蒐集相關證據,做起訴前的準備工作。
昨日,這些漁民的代理人石忠義介紹說,他所代理的3個漁民協會共有船隻近2千條,灤南漁民還承包有上萬畝的養殖區。事故發生後,漁民們自古賴以生存的海區受到污染,損失慘重。他們此前已經與“塔斯曼海”輪的船東進行接觸,明確表示最低損失也要達到1千萬美元。但是,考慮到漁民們目前拿不出這麼高的訴訟費用,可能最終起訴時會有所保留。至於起訴時間,石忠義表示,目前他正在請有關部門進行具體損失情況的評估,結果尚未作出,但考慮到漁民協會曾向法院遞交訴前保全,因時效問題,肯定會在1月17日之前將起訴書送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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