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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十幾年來,陸偉敏一直從事刑事案件審判工作,他以浩然正氣和淵博的法律知識,使許多位居高職的腐敗分子低頭伏法;他所帶領的隊伍,多次被指定管轄審理震驚全國的大案要案,成爲反貪戰線的一面旗幟。審理成克傑受賄案時,他作爲該案合議庭成員,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連續加班加點,協助審判長審理案卷材料幾十卷、整理了大量審理筆錄、反覆擬寫庭審方案,順利地完成了審判的任務。該案的審結,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向世人昭示了黨和國家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陸偉敏簡介
1983年參加工作,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曾榮立二等功兩次,北京市十佳法官、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官。辦理的重案有郭子文受賄投機倒把案,成克傑受賄案,李平受賄、走私案,李紀周受賄、玩忽職守案,朱小華受賄案等。
優秀法官要耐得住寂寞
記者:您現在聲名顯赫,但我們的讀者想知道您第一次審案的情況,是不是在緊張狀態中完成審訊的?
陸偉敏:沒有。因爲在此之前,我已經做了四年的書記員。那時的書記員和現在有些不同。當時的書記員不僅負責當庭的審訊記錄,還要看卷宗,寫好司法文書,協助審判長處理審判過程中的各種情況。這樣,經過四年的磨練,已經完全適應法院的氣氛、審理的程序。做法官後,感覺和書記員惟一不同的地方是:真實感覺到肩上責任重大。第一次審訊,現在還能記得,那是一件震驚北京的特大詐騙案,涉案金額近300多萬元,涉案人員600餘人,審理時間比較長,最終,案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在您心中,優秀法官的標準是什麼?您覺得您符合這個標準嗎?
陸偉敏:我覺得優秀法官一定具備優秀的職業操守;具備豐富的經驗,尤其在處理大案要案中,辦案經驗顯得尤其重要;具備豐富的法學理論,在審理錯綜複雜的案件時,不能站在一定的理論高度洞觀整個案件,就可能差之毫釐,謬之千里,被動地裹於案件中不能自拔。最後,恐怕好的法官都有一個重要特徵,那就是耐得住寂寞和各種誘惑。我可能算不上優秀的法官,大概能算一個忠於職守的好法官吧,否則,像審理成克傑這樣的重大案件,院方也不會委派我參加。以上幾條,也是我從事法院工作十幾年來的一個總結。
記者:您說的“耐得住寂寞和各種誘惑”,應該是世界上所有優秀法官的共同特徵,美國的法官就講究深居簡出,儘量減少社會交往。根據您的辦案經驗,能否總結一下目前腐敗犯罪的特點?
陸偉敏:根據我們受理的案件情況,大概能總結出以下六大特點:串案、窩案、案中案增多,腐敗分子結成利益同盟,呈現出明顯的團伙性;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腐化於一體;經濟發展的熱點領域往往成爲腐敗案件的高發區;領導幹部“傍”不法“大款”現象嚴重;作案方式和手段詭祕,更具隱蔽性;查處與反查處、腐蝕與反腐蝕鬥爭相當尖銳激烈。
銀行系統腐敗案件增多
記者:聽說財政部出臺第一個會計準則與一中院審理的瓊民源案有關,您能詳細談一談嗎?
陸偉敏:那案件已經很早了。1993年上市的瓊民源,成了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個傳奇,1995年公司每股收益不到0.1釐錢,而1996年公司每股收益卻高達0.867元,淨利潤4.85億元,一年之間淨利潤增長1290倍。這使得瓊民源股價當年漲幅達到了1059%,成爲1996年炙手可熱的大牛股,然而不久後,醜聞爆發,瓊民源被認定爲利潤作假,由此停牌達兩年多之久,對證券市場類似的虛假關聯交易劃上一條警戒線。這不正常的變化讓許多投資者既興奮又不安,1997年3月,這種不安終於成爲事實。財政部與證監會就瓊民源編造虛假財務報告以及操縱股價展開調查,並把公司董事長馬玉和送上了刑事被告席。
經過法院的調查,瓊民源事件主要問題是瓊民源利用關聯交易虛構鉅額利潤,這當中的資本運作非常複雜。民源海南是瓊民源的大股東,而北京開源公司則是馬玉和曾經工作過的單位。瓊民源所虛構的利潤中有2.7億元是這樣得來的,在1996年12月3日一天之內,把非法湊來的9000萬元本錢,經開源公司之手支付給瓊民源,到賬後再把9000萬元轉給另外兩家公司,接着再把錢轉回開源公司,就這樣反覆三次,9000萬元變成了2.7億元,最後瓊民源採用類似的轉賬手法總共虛構了5.4億元的利潤。
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以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判處瓊民源董事長馬玉和有期徒刑三年。
瓊民源事件發生後,財政部展開了調查。搞清事實真相後,爲進一步規範這種不正當行爲,財政部於1997年5月22日頒佈了第一個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因爲規範證券市場僅靠行政管理是不夠的,司法介入是遲早的事,那次案件的特色在於爲司法介入成功開了一個好頭。
記者:現在銀行系統腐敗案件呈上升趨勢,其中,貪污受賄金額最大的是哪幾起案件?有什麼辦法可以遏止這些案件的發生?
陸偉敏:銀行系統腐敗案件確實呈上升趨勢。腐敗者都是銀行系統的高官,如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受賄案,被告人受賄數額達人民幣405.9952萬元,由於被告人級別高,社會關係複雜,犯罪數額巨大,案情複雜,院方成立專案組夜以繼日地工作,最終依據充分的證據依法對朱小華作出判決。
又如原北京市商業銀行中關村支行行長霍海音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發放貸款案,霍海音貪污人民幣7000萬元,挪用公款10.5674億元,爲他人非法出具金融票證、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20餘億元特別重大損失。此案賬目非常複雜,需要審判人員熟悉會計知識,瞭解銀行系統的操作規程及金融方面的法規,故我庭對此案的審理非常細緻、認真,爲此付出了大量心血,審理報告長達200餘頁。遏止這些案件發生的最好方案是,建立監督機制,尤其要加強對銀行高級官員賬目的監督管理。
貪官伏法百姓拍手稱快
記者:您能談談審理成克傑時的心情嗎?
陸偉敏:審理成克傑時,相信不僅是我,就是普通百姓都拍手稱快,誰都能進一步理解“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含義,讓人們切實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案件的重大意義不僅在案件本身,更重要的是它的教育意義和震懾作用,而我自己更是感覺到身爲執法人員的光榮。
成克傑、李平受賄案,是2000年5月從北京檢察院第一分院移交到我院。院長馬艾地等領導親自帶隊成立專案組,此案公訴人就是著名檢察官方工。由於檢察院和法院做了極其詳細的準備,包括防止成克傑推倒所有供詞的準備。當案子進入交鋒階段時,成克傑果然推翻所有供詞,拒不認罪。方工當即指控:“一、成克傑與李平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成克傑與李平二人的供述,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二、成克傑與李平有犯罪預謀,形成了共同的犯罪故意;三、成克傑與李平的共同犯罪有明確的分工、合作。李平找項目要好處費,將對方的要求告訴成克傑,成克傑予以辦理,李平聯繫並收取好處費;四、誰收錢並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故意……”我院則根據檢察院的指控進行質證,發現證據確鑿,成克傑也覺得再怎麼說也沒有用了,最後終於認罪伏法。成克傑的態度令所有的審判人員感到氣憤,黨和政府將他培養成如此高級別的官員,並給了他極高的待遇和榮譽,他卻違背黨性犯下重罪,不但毫無悔意,在審判結束後,甚至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說。
記者:對李紀周的審訊是不是更難一些?
陸偉敏:對李紀周這樣的案子,一般我們不對外說。尤其在審理這個案子時,所有審判人員遵守的首要原則是做好保密工作,當時,連家裏人都不知道我們在審理這個案子。李紀周有着豐富的法律經驗,他承認自己貪污受賄,但不承認自己利用職權爲別人謀私,沒有接受請託,沒有接受過別人給的行賄款項。這樣,他就等於抽掉自己業已承認的罪名內容,同樣也就證明自己無罪。在法院掌握相關證據、證言證明後,李紀周才承認自己犯有受賄、玩忽職守等數罪。在對李紀周作出判決後,他痛哭流涕地表示對不起黨的培養、辜負了人民的期望。
“意外好處”不要隨便相信
記者:在辦案過程中,您是否遇到“掮客”式不德律師?
陸偉敏:在辦案過程中,我們總是想方設法保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但有些訴訟參與人總想使案件宣判利於自己的一方,便通過各種關係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於是,一些不德行爲便應運而生,這些人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經驗對案件進行判斷,然後,對參與訴訟的當事人進行承諾。比如,法院應該對當事人處罰金10萬元,這些人則對當事人說,可能將被罰金15萬元,並承諾“如果他從中周旋,則能使罰金降低至10萬元。”當事人見可以減少罰金,則對該律師千恩萬謝並許以不菲的酬金。所以,我們希望訴訟參與人不要相信這些“意外好處”,以防上當受騙。
記者:在您的法官生涯中,您覺得最該避讓的是什麼事?
陸偉敏:以前,我一直覺得奇怪,現在人們早就解決了溫飽問題,可許多人爲什麼還熱衷於請客吃飯。直到一些同志“中招”,才知道飯局陷阱的厲害。而佈下陷阱的竟然往往就是自己的所謂朋友,他爲了得到利益,想出許多花樣,比如爲了得到事主的錢財,不法者聲稱自己和某某法院某某法官關係好,通過某某法官,可以使宣判更利於當事人。爲了取得信任,他就邀請“目標法官”吃飯或者喝茶。這位法官可能認爲,朋友之間吃頓飯、喝杯茶能有什麼事,而沒有覺察到事主就在周圍。這樣,眼見爲實,事主把寄託連同好處費一塊給了這個不法者。所以,我也多次勸告年輕的法官們,慎重交友,更不能隨便答應請吃請喝,因爲那樣隨時可能掉進“朋友”設下的“飯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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