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年僅16歲的少年因姦淫14歲幼女被判入獄,可當被害的女孩獨自面對法官的時候,竟爲少年求起情來,“能不能饒了他,別讓他進監獄?”而少年倒也“豁達”,“不就一年嘛!沒事兒。”是什麼讓兩個正值花季的孩子麻木到如此程度呢?
今年16歲的張濤(化名),家住皇姑區某處棚戶區,從小父母離異,年幼的他隨患有精神病的父親一起生活,與棚戶區裏的孩子們嬉鬧着長大,連小學都沒有畢業。14歲的曉佳(化名)也是個不幸的孩子,父母離異後她一直寄居在叔叔家,隨着年齡的增長,她與叔叔一家的矛盾逐漸加大,叔叔嬸嬸也對這個青春期叛逆的孩子疏於監管。
2001年末,與一羣孩子外出偷銅、鐵賣錢的張濤認識了曉佳,兩人同命相憐,相互之間頗有好感,便在其他孩子的起鬨下“處了對象”,可畢竟少不更事,沒有幾天兩人便斷了聯繫。
2002年8月的一天,張濤外出時又一次遇到了曉佳。兩人一同在外閒逛到天黑,當張濤問曉佳,“你不回家啊?天都黑了。”曉佳負氣地說:“我同叔叔他們吵架了,不回去了。”於是,張濤將她帶回自己的家。
棚戶區裏間間平房捱得緊密,由於張濤患精神病的父親又一次不知所蹤,低矮的平房裏只留兩個無知的男孩女孩,鄰居們在聽到女孩淒厲的幾聲叫喊:“你幹嗎啊?不要這樣……”之後便再聽不到任何聲響了。
第二天,曉佳回到家中,沒有報案。兩個孩子也再沒有互相聯繫。
2002年10月18日,張濤在偷銅時被抓獲,經審訊,他交待了兩個月前同曉佳的事。檢察機關隨後以姦淫幼女罪對其提起公訴。得知此事後,曉佳的母親隨女兒來到法院,要求嚴懲張濤,可趁母親不在身邊的機會,曉佳竟悄悄地同主審法官說:“不要嚴懲他,饒了他,別抓他了。”問起爲什麼,這個14歲的女孩一臉世故地說:“我不恨他,儘管我恨的人多了。”在她心裏,父母的親情離她很遠,很淡,叔叔嬸嬸不理解她,不愛管她,雖然張濤對不起她,但她覺得,只有張濤對她好一點。
2002年12月,皇姑區法院以姦淫幼女罪判處被告人張濤有期徒刑1年,得知刑期後,張濤滿不在乎地說:“才一年,沒事兒。”
也許對離異家庭孩子的教育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面對這一羣體愈來愈高的犯罪率和令人痛心的遭遇,這個話題不得不再次被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