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國勞工代表劉宗根先生及其中方律師康健女士啓程赴日本京都。他們此行是去聽取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對劉宗根等6名中國勞工告日本國及日本冶金工業株式會社在二戰期間對中國勞工強制押送、強制勞動一案的判決結果。
劉宗根等6名倖存者,於1944年被侵華日軍關押後押送至日本京都大江山礦業所強制勞動。日本投降後,日本企業對中國勞工隱瞞這一消息,不想改善他們的待遇。1945年底,劉宗根等人坐美國船隻返回中國。此時同一批被押至日本的200名壯勞力中已經死亡14人,其他大部分人都帶有傷殘。
1998年8月14日,劉宗根等6人向日本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國和企業公開向中國勞工謝罪,並象徵性賠償經濟損失。京都地方法院受理此案。
據康健律師介紹,中國勞工告日本國及企業的訴訟一般都比較艱難,此前的相關案件有勝有負。但此次訴訟中原告和律師團應對得法,勝率應該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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