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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晨報》昨天報道,我國第一次長江流域性禁漁即將於2月1日開始,屆時,以葛洲壩爲界,長江被分爲上下兩段,進行全面禁漁。
禁漁令涉及重慶、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貴州、雲南等兩市8省。
日前,記者從重慶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瞭解到,爲保護、恢復長江漁業資源,經國務院同意,農業部決定從2003年起實行長江禁漁期制度。
該市從2000年起,已率先在境內江河流域實施了春季禁漁制度。據管理處程渝處長介紹,此次長江禁漁範圍之大,史無前例。
從雲南省德欽縣以下至長江河口南匯嘴與啓東嘴連線以內 的長江干流,漢江、岷江、嘉陵江、烏江、赤水河等一級通江支流在重慶市、湖北省、四川省、貴州省的江段,鄱陽湖區和洞庭湖區都在禁漁之列。
以葛洲壩爲界,雲南省德欽縣以下至葛洲壩以上水域,禁漁時間爲2月1日12時至4月30日12時;葛洲壩以下至長江河口水域,禁漁時間爲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
據程渝處長介紹,禁漁期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包括市民在江邊垂釣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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