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20日提出打擊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新建議,內容包括擴大打擊範圍,取消被侵權方追究侵權方責任時所需繳納的擔保金,被侵權方有權要求銷燬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等。
歐盟委員會在當天發表的公報中說,與目前執行的打擊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的規定相比較,新建議擴大了打擊範圍,增加了打擊盜用受保護的原產地名稱的內容。此外,如果發現旅行者在行李中夾帶少量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可能屬於“螞蟻搬家式”的化整爲零的走私行爲,那麼,也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歐盟委員會的公報指出,考慮到受侵權傷害的企業中有許多是中、小企業或公司,交付追究侵權行爲保證金對它們來說有困難,因此,新建議中取消這一條文。
歐盟委員會在建議中說,被侵權者有選擇不進入訴訟程序的自由,可以在與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的持有者達成協議後,銷燬這些產品,以節省資金。
歐盟委員會海關及稅收局長羅伯特·韋呂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歐盟委員會之所以提出打擊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的新措施,主要是近年來侵權活動日益猖獗,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涉及的種類越來越多,從茶葉到洗衣粉,從酒類產品到光盤,從藥品到護膚品,涉及的金額也十分巨大。據統計,1998年至2001年,歐盟在邊境收繳的非法產品數量增加了9倍。去年,歐盟共截獲近1億件假冒僞造及盜版產品,價值近20億歐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