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最大的海上燈塔———大沽燈塔被撞案,經過長達2年多的努力,終於在天津海事法院審結。法院依法判決肇事船舶新加坡籍“新發”輪賠償大沽燈塔的修復費用等共計580萬元。據瞭解,這也是我國審結的首例船舶撞燈塔案。
2000年10月24日晚,新加坡籍“新發”輪在駛往天津港的航行中,碰撞到大沽燈塔正東偏北一側,造成大沽燈塔嚴重損壞。事發後,天津海事法院根據大沽燈塔的管理方———天津海事局航標處的申請,依法將“新發”輪予以扣押,並在船東提供了30萬美元的擔保後放行。法院經過審理,認定“新發”輪觸損燈塔事實成立,損失系“新發”輪操縱不當所致。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大沽燈塔修復款580萬元,其他經濟損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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