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虛假宣傳和出售僞劣藥品賺錢的旅遊定點醫療保健諮詢機構將壽終正寢。昨天,記者從2003年旅遊行業大會上獲悉,1月31日之前所有的醫療保健機構都要把“旅遊定點單位”標誌牌和“北京市旅遊定點單位”證書廢止並交回旅遊主管部門。
根據規定,接受旅遊患者診治疾病的醫療機構應當是經各級衛生管理部門審批的旅遊機構。在執業活動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爲旅遊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出具標有醫療機構標誌的票據、病歷本冊、處方箋等。任何醫療機構不得出租、承包科室以醫療諮詢、義診的形式接待旅遊團隊進行醫療活動。凡違反規定的,各級主管部門將對其進行處罰。
此外,各旅行社不得帶旅遊團隊到非法的醫療機構、藥品經銷企業進行醫療諮詢和購買藥品。如旅遊團隊人員發生疾病,有醫療需求的,應到衛生部門審批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旅行社如有誤導遊客進行醫療諮詢、購買藥品、欺客宰客等現象,如發生投訴、重大事故的,旅遊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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