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2003年1月20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各位代表:
我受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向大會報告本屆常委會五年來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
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任期的五年,是天津迎難而上,開拓創新,跨越發展,各項工作全面上水平的五年,是“三五八十”四大奮鬥目標提前一年全面實現,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是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城市地位顯著提高,發展振奮人心,各方面都發生重大歷史性變化的五年。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埋頭苦幹、紮實工作,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前進,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在歷屆工作的基礎上,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的成績,在一些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地方立法質量顯著提高
根據天津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常委會堅持突出重點,確保質量,立改結合,維護法制統一,不斷提高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努力發揮法規的規範、引導、促進和保障作用。五年來,常委會共審議地方性法規案61件,通過59件。
適應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審議通過了濱海新區條例、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保稅區管理條例、產品質量監督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等18件地方性法規,爲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保障和促進天津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根據建設沿海都市型農業的要求,審議通過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實施鄉鎮企業法辦法、動物防疫條例等6件地方性法規,對於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繁榮農村經濟,加快農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圍繞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大都市的目標,審議通過了土地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14件地方性法規,有利於加快城市的現代化步伐,提高國際化水平。
貫徹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審議通過了促進技術交易條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人才流動條例、圖書報刊管理條例、獻血條例等8件地方性法規,有力地促進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堅持依法治市與以德治市相結合,推進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審議通過了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4件地方性法規,對於弘揚正氣,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審議通過了實施代表法辦法、市人大代表議案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9件地方性法規,推進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權的水平。
應對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常委會對1980年以來制定的130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廢止了13件,對需要修改的47件已經修改了9件。
積極參與國家立法活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對立法法、監督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婚姻法等70多部國家法律草案,組織市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及有關方面負責人,進行認真細緻的討論,並及時整理上報了修改意見。
常委會不斷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主要採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一是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確定本屆立法指導思想。換屆之初,常委會認真分析了立法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出,要堅持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從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出發,正確處理立法數量和立法質量的關係,既要有一定的進度要求,更要注重法規質量;要正確處理權力和責任、權利和義務、局部和全局的關係,克服立法工作中的部門利益傾向;要加強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保證法制統一的前提下,着眼於根據我市實際創制新的規範,着眼於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原則規定的細化、補充,着眼於解決天津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突出地方特色。隨着形勢的發展變化,常委會進一步強調,要以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爲中心,按照“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做好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工作。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常委會制定了五年立法規劃,每年都制定了年度立法計劃;修改了議事規則中有關立法程序的條款,規定對法規案一般要經過兩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對少數內容比較複雜的法規案,要經過三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二是在實踐中不斷統一思想,推進立法工作。針對立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召開立法工作會議,統一思想,作出部署。換屆後的第一年,常委會就召開了立法工作會議,總結以往立法工作的經驗,明確本屆立法工作指導思想。2001年4月再次召開立法工作會議,貫徹立法法和市委常委會關於加強我市立法工作的指示,提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的意見》。2002年1月,常委會第三次召開立法工作會議,對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質量,作出了新的部署。
三是突出地方特色。常委會從加快天津發展的需要出發,着眼於解決我市的實際問題,不刻意追求“大而全”,避免“小法抄大法”,努力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例如,爲提高濱海新區在全國同類區域中的綜合競爭力,制定了濱海新區條例,這是全國第一件非單一經濟區法規。爲適應我市老年教育發展的需要,制定了全國第一件有關老年人教育的地方性法規。爲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天津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了引灤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
四是建立健全統一審議制度。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法制委員會,通過了我市地方性法規制定條例,確立了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對法規案提出修改意見、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新機制。常委會充實了法制工作機構的力量,明確了法制委員會的職能、運行程序,充分發揮法制委員會的統一審議作用。同時注意發揮各工作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共同爲提高法規質量作出貢獻。
五是在民主立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制定我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物業管理條例過程中,將法規草案在報紙上公示,召開立法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使廣大羣衆直接參與立法活動,促進了立法民主化、科學化,收到了良好效果。就立法工作召開聽證會,在我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歷史上是第一次。
六是拓寬法規草案起草渠道。爲了改變法規草案起草渠道單一的狀況,常委會組織有關工作部門起草了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規定,預算審查監督條例,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等4件法規草案,質量較高,針對性、可操作性都比較強。
二、監督實效明顯增強
常委會把監督工作放在與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法律監督帶動工作監督,堅持突出重點、少而精,不斷加大力度,改進方式,完善程序,努力增強監督實效。五年來,對產品質量法、城市規劃法、義務教育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50餘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對刑事訴訟法、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消防法等法律的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了市“一府兩院”關於應對加入世貿組織的準備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農業現代化、發展私營經濟、改革住房制度、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法院執行工作、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等情況的50餘項彙報;對鄉鎮企業結構調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引灤水源保護、教育結構調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進行了17次視察;對政法系統開展爭創“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單位)”活動,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區縣人民法院改革審判方式、開庭審理情況,公安司法機關開展“嚴打”整治鬥爭情況進行了評議,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常委會積極探索監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不斷提高監督的水平和實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完善監督程序。常委會對關於加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作了重大修改,切實增強了執法檢查的針對性、可行性、實效性,有力地保障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制定了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規定和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對推進經濟工作監督和預算審查監督由程序性向實質性轉變,推動經濟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範財政行爲,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強監督前期的調查研究。在確定監督工作的項目時,注重加強調查研究,使監督工作緊緊圍繞全市的重點工作,貼緊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在每次執法檢查、聽取工作彙報、視察、評議等監督工作之前,都堅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把功夫下在摸清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上,做到重點明確,有的放矢,切實提高了監督的質量和效果。
三是建立執法檢查報告制度,加強對監督效果的跟蹤檢查。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向常委會會議作出彙報,工作委員會組織的執法調研向主任會議彙報。實行整改反饋制度,對監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都及時轉交“一府兩院”限期辦理,並跟蹤檢查,督促整改,要求“一府兩院”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常委會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常委會先後聽取了市政府關於產品質量法、房地產管理法、建築法、環境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執法檢查整改情況的報告,督促解決了一些影響法律法規實施的實際問題,對促進執法部門依法行政,提高執法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四是強化經濟工作監督和預算審查監督。認真貫徹實施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規定和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加強對計劃和預算從編制到執行全過程的監督。常委會每年都聽取和審議市政府有關計劃、預算方面的5項報告,批准年度市級決算,並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前,依法對計劃、預算報告進行初審,聽取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專題彙報,提出意見、建議。爲加強這方面的工作,常委會還設立了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機構。
五是加強對司法機關工作的監督。通過對司法機關工作進行評議,督促有關方面制定整改措施,並及時將整改情況向常委會作出反饋。在充分調查研究並與司法機關多次協商的基礎上,建立了常委會有關工作部門轉交公、檢、法、司辦理申訴案件的制度。召開辦理案件情況通報會,在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的前提下,重點協調有關案件,促進和支持了司法機關公正司法、提高效率。組織市人大代表對司法機關隊伍建設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對推動司法機關加強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進展
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職權。五年來,常委會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人事任免權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認真討論、決定事關天津發展的重大事項。爲保障市人大常委會更加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推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在總結歷屆人大常委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五年來,常委會就批准年度市級決算、調整市級預算、調整失業保險繳費比例、開展“四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武清區和寶坻區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區縣和鄉級人大換屆選舉等重大事項作出了相應的決議或決定,對推進我市經濟建設、民主政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五年來,常委會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38人。其中,任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人27人,各委員會委員55人;決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60人;任免審判、檢察人員571人;批准任命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5人。作出了關於接受李盛霖請求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決定,決定戴相龍爲天津市代市長。批准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5人。進一步完善了對擬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覈制度,堅持擬任命人員到會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面、任命後當場頒發任命書等制度,使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擬任命人員有了更加直接、全面的瞭解,增強了被任命人員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公僕意識和依法履行職責的自覺性。
四、代表作用得到很好發揮
常委會始終把密切聯繫代表,發揮代表作用作爲一項基礎性工作,積極探索,不斷改進,努力爲代表依法執行職務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很好地發揮了人大代表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作用。
制定加強代表工作的意見,爲新形勢下深入開展代表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本屆常委會任期初始,在總結歷屆代表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以代表法爲依據,提出了《關於加強我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的意見》。市委將這個意見批轉全市有關方面貫徹執行。幾年來,通過貫徹落實這個意見,各級人大代表發揚主人翁精神,積極參加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和閉會期間的活動,執行代表職務的自覺性和水平不斷提高;市和區縣人大常委會及鄉鎮人大采取各種措施,加強組織指導,爲代表發揮作用提供更多的條件;各級政府、法院、檢察院認真聽取代表意見,接受代表監督,做好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工作。全市形成了尊重人大代表地位、支持人大代表執行職務的良好氛圍。
加大對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辦力度,提高辦理工作質量。本屆人大曆次會議期間,代表和代表團共提出議案574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處理的80件,轉作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494件,收到代表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3103件,已全部辦復完畢。常委會審議處理的80件議案中有73件是建議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涉及立法項目34件,已制定了18件地方性法規。爲進一步規範代表議案工作,審議通過了市人大代表議案工作條例,就議案的主要內容、議案提出及辦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促進了代表議案質量的提高。認真貫徹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條例,加大督辦力度。在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及時將代表建議轉交有關部門辦理。閉會期間,定期聽取、審議市政府關於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每年組織代表開展一至兩次檢查推動活動,對代表反映集中的意見和反饋不滿意的建議件,進行重點督辦。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辦理工作的質量逐年提高,解決率每年都達到60%左右,滿意率達98%。爲進一步提高辦理工作水平,對最佳承辦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表彰獎勵。
改進代表活動方式,增強活動實效。圍繞改革開放和人民羣衆關心的問題,五年來組織代表活動320多次,參加的代表9600多人次。改進視察方式。2000年,對攤羣市場退路進廳、綜合治理城市環境秩序等工作的視察,採取明察暗訪,實地拍照,文字與圖片並舉,問題抓得準、抓得實,有力地促進了政府工作的改進和完善。從2001年開始,大力改進代表會前視察工作,先後三次組織市區人大代表到農村、農村人大代表到市區進行跨區域知情性視察,使代表更加全面地瞭解了我市全局情況,增強了加快天津發展的信心。改進代表與市長座談會的方式和內容,由集中座談改爲按專業與分管副市長對口座談,由對具體問題提出建議改爲對全市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建議,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羣衆的關係,激發了代表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積極性。在市委組織的“弘揚危改精神、加快天津發展”大討論中,發動代表積極參與,共提出合理化建議94件。
發揮代表專業特長,深化專業代表組工作。按專業組織代表開展活動,是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一個創新。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本屆常委會組建了內務司法、綜合經濟、教科文衛、城建環保、農村等11個專業代表組,共有490多名代表參加。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專業代表組對政府工作報告進行專題審議,針對性強,提高了審議實效。閉會期間,專業代表組參加常委會立法前期調研20多次,執法檢查和調研30多次,圍繞全市重點工作開展專題調研20多次。每年都召開一次專業代表組工作研討會,統一思想認識,總結交流經驗,努力提高專業代表組活動的實效和水平。專業代表組活動專業性強,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具體,對增強常委會工作實效、促進“一府兩院”改進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爲代表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做好服務。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召開形勢報告會、政府有關工作情況通報會、執行代表職務經驗交流會、紀念代表法頒佈十週年座談會,組織“代表風采”專場文藝演出,幫助代表知情知政,提高法律素質和議政水平,激勵代表更好地履行職責。
積極做好人大信訪工作。常委會領導同志對做好人大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及時批閱重要信訪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常委會先後召開了3次全市人大信訪工作會議,傳達全國人大信訪工作座談會精神,總結交流工作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推動人大信訪工作進一步開展。五年來,共受理人民羣衆來信來訪23947件次,並及時認真辦理,爲密切與人民羣衆的聯繫,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
五、依法指導區縣、鄉級人大換屆選舉順利完成
依照法律規定,指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是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責。搞好選舉工作,對於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直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本屆常委會任期內,先後指導了1998年、2001年兩次鄉級人大換屆選舉和2002年區縣人大換屆選舉。常委會就選舉工作分別作出了決定,修改了區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成立了市直接選舉工作辦公室,具體指導選舉工作。針對近些年來下崗人員增多、人戶分離人員增加、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增加等新情況新問題,市和區縣人大常委會做了充分準備,深入進行調研,確定工作重點;加強對選舉工作人員的培訓,擴大範圍,豐富內容,增強了培訓效果;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深化了選民對選舉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調動了選民的參選積極性;編髮選舉工作有關程序和要求,對選舉各個階段的工作內容和程序作了系統具體的規範;採取下崗人員在現就業單位或居住地參選、人戶分離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在現居住地參選、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員工在現工作單位參選等方式,爲選民參加選舉活動提供了方便,實現了較高的參選率。常委會有關領導同志經常深入選區調查研究,瞭解情況,檢查指導,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協調解決選舉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在選舉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出的代表結構更爲合理,整體素質有了新的提高,產生了羣衆滿意的新一屆區縣和鄉級國家機關領導班子,圓滿完成了換屆選舉任務。
六、民主法制建設與人大制度的宣傳切實加強
圍繞紀念天津市地方人大常委會成立20週年,召開了理論研討會,編輯出版了紀念畫冊和文選。爲搞好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先後就人才流動條例、勞動就業管理條例、濱海新區條例等10餘部地方性法規的頒佈實施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通過津沽環保行活動、座談會、宣傳日等形式,開展了對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氣象法、代表法、加強經濟工作監督規定和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20多部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活動。完成了《天津人大》的公開發行工作,刊物的質量有了較大提高,成爲宣傳我市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與市委宣傳部聯合召開座談會,制定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制度宣傳工作的具體措施。密切與宣傳新聞單位的聯繫和合作,及時報道常委會會議和執法檢查、代表視察、評議等重要活動,把程序性報道與實質性內容的報道結合起來,報道的質量和數量都有了明顯提高,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七、常委會和機關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常委會始終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和機關建設,使常委會和機關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學習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慶祝建黨8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畢業典禮上的講話、在黨的十六大上的報告,學習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參加了“三講”集中教育、警示教育、樹立正確權力觀教育和市委組織的創新大討論、“弘揚危改精神、加快天津發展”大討論等,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質得到了較大提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覺性更加堅定,貫徹落實市委決策部署更加堅決,始終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高昂的工作熱情。
堅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常委會議事水平。爲了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行爲,制定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常委會組成人員圍繞會議議題和全市發展大局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提出建議,常委會工作水平和議事質量明顯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之間經常交流工作、溝通思想,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大家在一起工作心情舒暢,形成了一個民主、團結、務實的良好工作氛圍。
加強制度建設。圍繞憲法、法律規定的職權,適應形勢任務的需要,常委會堅持邊實踐創新,邊規範提高,在立法工作、監督工作、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制定或修訂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建立健全了學習制度、主任辦公會制度等40多項工作制度。各項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進了我市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程序化。
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堅持把調查研究貫穿於人大的各項工作之中,貫穿於每項工作的整個過程之中,深入基層,瞭解情況,在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開展工作,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同時還圍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人民羣衆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五年來,由主任會議成員帶隊,圍繞國有企業改革、私營經濟發展、土地儲備機制、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素質教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問題,進行了60多項專題調研,撰寫了高質量的調研報告,促進了人大工作水平和實效的提高,也爲市委決策提供了有益參考。爲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常委會去年對本屆市和區縣人大各項工作的經驗進行了全面調研和總結,表彰、交流了優秀調研成果,編印了《天津市人大工作調研成果專輯》。
密切與區縣人大的聯繫。常委會多次召開全市性的工作會議,交流推廣區縣、鄉鎮人大工作經驗,積極參加區縣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溝通情況,探討問題,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共同推動全市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
加強機關建設。堅持抓好政治理論學習,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揚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的精神,機關幹部的精神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按照市委的要求,本着精幹效能的原則,圓滿完成了機關機構改革任務,健全和完善了各項工作制度,層層實行崗位責任制,定期進行考覈評比,進一步提高了機關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經過民主推薦、公示等程序,選拔任用了一批局、處級幹部,爲加強機關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注意充分發揮機關各工作部門的職能作用,圍繞常委會的重點工作,開展靈活多樣的立法調研、執法調研、專題調研、工作視察等活動,爲常委會依法行權做了大量的工作,提供了良好服務。
回顧五年來我市人大工作的發展歷程,市人大常委會始終明確和牢牢把握了以下幾點:
第一,堅持黨的領導,保證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和作用。市委對人大工作非常重視,積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市委常委會多次聽取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彙報和有關重要問題的請示,深入研究,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市委領導同志多次在人大的工作彙報、調研報告等材料上作出批示,對人大工作的重要舉措和取得的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會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明確和牢牢把握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在人大工作中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黨的十六大和中央全會、市黨代會和市委全體會議、常委擴大會議等重要會議召開之後,市人大常委會都認真深入地學習會議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緊密結合人大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學習貫徹措施,始終保持人大工作與黨的決策部署合拍同步。對召開代表大會會議的有關事項、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擬審議通過的法規,以及開展監督工作、發揮代表作用、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的重要舉措,都及時向市委作出請示、彙報,並切實把市委的指示精神貫徹到工作中去,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意圖變爲國家意志,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保證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和作用。
第二,堅持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服從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開展人大各項工作。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把人大工作作爲全局工作的一部分,貼緊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貼緊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圍繞把我市建設成爲現代化國際港口大都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成爲全國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地區之一的宏偉目標,圍繞我市經濟工作三件大事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三件事,應對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深入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爲加快天津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第三,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實現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作爲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各項工作都堅持走羣衆路線,緊緊依靠代表、依靠羣衆,積極推進民主立法,認真聽取和吸納羣衆的意見;針對人民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邀請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常委會的各種重要活動,及時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人大工作深深植根於人民羣衆之中,得到了廣大羣衆的讚許和肯定。
第四,堅持把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支持有機地結合起來,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和“一府兩院”都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機關,雖然分工不同、職責不同,但工作的出發點和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爲了反映和實現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共同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在工作中堅持做到“監督不越位,支持不添亂”,在確定每年的監督工作項目時,都加強了與“一府兩院”的溝通、協調,注意把握他們的重點工作,進行執法檢查,聽取工作彙報,組織視察活動,開展工作評議。通過監督,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一府兩院”的工作。
第五,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轉變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斷推進人大工作的深入發展。主動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要求,通過觀念創新推動工作創新,不追求形式上的翻新,不圖表面上的熱鬧,而是注重深入研究和準確把握新時期人大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求真務實,積極探索,依法盡職盡責,努力增強工作實效。堅持突出重點、少而精,把一些專項工作放到工作機構去做,保證常委會集中精力議大事,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常委會組成人員始終保持奮發有爲、昂揚向上的良好精神狀態,以高度的思想覺悟和高漲的工作熱情,認真學習、深入思考,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創新,爲推進人大工作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各位代表:
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代表的支持、監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及全市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經過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共同努力,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圓滿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在這裏,我代表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向方方面面給予人大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黨的十六大確定了在本世紀頭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並且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江澤民同志在報告中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不斷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等重大問題作了系統全面的論述,爲我們在新形勢下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指明瞭方向。市第八次黨代會對新世紀前10年天津發展的奮鬥目標和主要任務做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八屆三次全會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的部署,提出了“三步走”的戰略目標和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的五大戰略舉措、兩條基本途徑、一個根本保證。實現天津現代化建設新階段的新目標、新標準、新要求,人大工作肩負着更加光榮而又艱鉅的任務。我們祝願新一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黨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中共天津市委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前進,緊緊抓住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能,樹立更高標準,實現更大突破。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保證黨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依法執政,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按照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質量;緊緊圍繞加快天津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關係人民根本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公正司法,提高執法水平;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進一步密切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積極探索和拓寬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渠道;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和機關建設,不斷增強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常委會議事水平和整體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
以“三五八十”四大奮鬥目標提前一年全面實現爲重要標誌,天津的現代化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回顧過去,成就輝煌,我們無比自豪;展望未來,目標宏偉,我們充滿必勝信念。讓我們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萬衆一心,艱苦奮鬥,爲實現“三步走”的戰略目標,開創天津更加美好的未來,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