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者諮詢:我騎自行車在道路上正常行駛,一輛汽車撞傷我後逃逸,經交管部門認定肇事車輛爲全責,但現在找不到肇事者,我該怎麼辦?
金恆信律師事務所郝剛律師答覆:目前,上“第三者保險”是機動車年檢的必備條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就是保險法律關係中的被保險人,在法定投保的條件下,投保人是誰不是理賠的關鍵。有關行政法規規定,在實施“第三者保險”的地區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應墊付受損害方的損失。因此,受害者應向相關的保險公司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