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記撞鐘權拍得7.6萬元
除夕夜,江西一家連鎖超市的總經理,在南昌千年古塔繩金塔爲新的一年敲響了第一記鐘聲。這是他花了40888元買來的新年鐘聲的“首撞權”。
南昌市西湖區推出的“春節繩金塔公園遊園活動”,其中一項是拍賣“繩金塔除夕夜10記撞鐘權”。年前,拍賣活動在繩金塔公園舉行,幾番激烈的叫價後,第一記“吉祥鍾”由這家連鎖超市以40888元奪得,第二鍾“如意鍾”以6088元被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買下。據瞭解,10記撞鐘權總共拍得7.6萬元。競買成功者均在拍賣現場以現金兌現了中標款。
吉祥之聲被商業宣傳淡化
名剎古寺拍賣鐘聲在我國早有先例,撞鐘一次價格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2003年元旦前夕,江蘇鎮江金山寺新年祈福撞鐘權拍賣以1888元起價,7288元落槌;南京棲霞寺1000元撞一次;蘇州寒山寺也有過類似做法。南昌繩金塔此次除夕夜撞鐘權首撞拍賣,價格被擡高到4萬多元,可謂“超級豪華一敲”。
繩金塔始建於唐天佑年間,歷經滄桑,屢興屢毀,現存塔體爲清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重建,屬江南典型的磚木結構樓閣式塔,塔高50.86米,塔身爲七層八面內正外八形。其朱欄青瓦、墨角淨牆及鎏金葫蘆型頂,有濃重的宗教色彩。飄逸的飛檐,古樸秀麗。
南昌市繩金塔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稱,舉辦此次拍賣活動,主要是爲了提高繩金塔知名度,同時也給一些企業提供宣傳自己的機會。
“超級豪華一敲”的得主說:“撞鐘權拍賣是南昌有史以來第一次,社會效益肯定不錯。”花“天價”撞鐘到底值不值呢?他的回答是:值!平時花個三五萬元做硬性廣告,效果還沒這麼明顯。對於這次活動,南昌大部分媒體都進行了相關報道。第二鍾和第三鐘的得主,都表示參加競拍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爲了宣傳。江西一家拍賣有限公司主動提出免費主持拍賣活動,其總經理也說“這是一個宣傳拍賣公司的良好機會”。
新年鐘聲本爲祈福迎祥而“鳴”。而在拍賣鐘聲的活動中,祈福求祥之意,看來已被大大地淡化了。
爲何不用來投入公益事業
記者近日就此問題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有的說:“作爲一種爲全省老百姓祈福迎祥的儀式,其本身應該是莊重的,理應由德高望重的人或有代表性的人來敲,而不是以錢來決定‘敲主’。”也有市民說:“古蹟是老祖宗留下來的,社會效益理應重於經濟效益,不能拍賣。”而更多市民表示遺憾:這些商家如果把競拍撞鐘權的錢花在社會捐助方面,也許更能起到宣傳自身的作用。
江西省社科院院長傅伯言認爲,將無形的資產變爲有形的財富,利用市場化的運作來加強古蹟管理的做法無可厚非。商家利用這種機會做廣告宣傳,也是商業意識的自覺行爲。但是,目前大多數商家僅停留在爲企業做宣傳上,而爲社會服務的意識不強,這說明商家素質還有待提高。傅伯言說:“到了商家把回報社會當作主觀想法、把宣傳企業當作客觀效果的時候,就說明企業家儒商素質有了提高。”
除夕鐘聲,首撞4萬。如此豪華奢侈,看來不像是好勇鬥富之舉。原來,中標者看重的是鐘聲背後的“社會效益”———藉助媒體,吸引人們的眼球。
這樣說來,鐘聲作爲吸引人們眼球的載體,倒成了商家和媒體共同的“托兒”,其本身的祈福寓祥之意,卻被大大地淡化了。在這個“創意”的鏈條上,我們看到的是好勇鬥富的旨趣。媒體雖然自始至終可能超然於旁觀,但最終還是被資本“算計”了。因爲,這個“創意”一定有個假設性前提,那就是,媒體一定會對這種“好勇鬥富”之舉興趣濃厚。結果也是這樣,幾乎“大部分媒體都進行了報道”。
吸引人們的眼球,獲得一定的知名度,可以有很多種手段。有的時候,求名的手段本身,也會讓人們對你的旨趣之高低產生評判。所以,求名可以理解,但手段是要思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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