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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幾名不法分子分別結夥以租車爲名先後搶劫18起,強姦、強制猥褻多名被搶女司機。記者昨天獲悉,這夥作惡多端的犯罪分子終於受到法律的嚴懲。
昨天,二中院分別以搶劫罪、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一審判處張建紅、陳平死刑;劉晶亮、李務英(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
據瞭解,順義農民張建紅、陳平、劉晶亮,河北農民李務英分別結夥在2000年至2002年6月間,在本市順義、密雲、懷柔等地先後18次以租乘女司機駕駛的昌河、天津大發或奧拓車爲名,將女司機騙至順義、密雲、懷柔等地偏僻處,使用毆打、持刀威脅、捆綁等暴力手段劫取女司機現金、移動電話等大量物品。
在搶劫過程中,張建紅、陳平還多次輪姦女司機,張建紅強制猥褻女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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