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地稅河東區分局受理消費者投訴,及時糾正了某商場藉口打折商品不給消費者開具購物發票的行爲,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對此,稅務部門告誡商家和個體經營者不要在發票上做手腳,同時提醒消費者要理直氣壯索要發票。據悉,針對目前一些商家存在的問題,稅務部門正在開展節後專項檢查,督導經營者管理和使用好購物發票,對拒不開具發票的商家和經營者給予處罰。
春節過後,衆商家採用的打折、購物返券等促銷活動愈演愈烈。然而,商品一旦出售,一些商家卻以打折爲由,藉故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不僅使打折促銷變了味,而且剝奪了消費者的權利,逃避了納稅義務。近來地稅部門接待和處理了多起消費者投訴,其中主要問題集中在,一些商家口稱發票用完,給消費者出具提貨單代替發票實行三包;一些經營者爲消費者開具發票另外收取“開票費”;甚至一些商家乾脆不給打折或返券商品開具發票。
購物不報銷有沒有必要索要發票?對此稅務人士指出,發票記錄了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是稅務部門徵稅的依據,也是消費者保護自身利益的合法憑證。我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和《發票管理辦法》都對經營者和消費者使用發票做了明確規定,不開發票和不要發票都是背離法規的行爲。商品打折的商家要如實記錄經營情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爲消費者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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