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河南省商丘的榮穩、陳建東故意殺人案有了最終結果:二被告人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經審理查明,2002年5月,商丘市某歌舞廳坐檯小姐榮穩與以前熟識的羅玉亮在歌舞廳相遇,因擔心羅玉亮把自己坐檯的事情傳出去讓父母和男友知道,榮穩居然極端地認爲,羅玉亮不除,自己就沒臉面再活下去。同年6月15日,榮穩將羅玉亮誘至家中,與其另一男友陳建東合夥將羅殺死。後二人將屍體肢解成11塊裝袋拋棄。榮穩的姐姐榮惠得知此事後,協助榮穩藏匿。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榮穩和陳建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窩藏罪判處榮惠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一審宣判後,榮穩、陳建東不服,上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二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