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促進和平中國法官掌管國際法院
春節剛過,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就傳來了令國人興奮的消息。年近77歲的中國法官史久鏞經過15名不同國籍的法官選舉,當選為下屆國際法院的院長。這是國際法院自1946年成立以來首次由中國人出任院長職務。
老院長太忙了
聞聽消息後,記者就萌發了采訪史老的念頭。不過,記者預感到剛剛當選的史院長一定是日理萬機,各方的采訪要求很多。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一方面要進入角色,安排法院的工作,同時還要抽空會見記者,也實在是夠忙的。
但在讓本報讀者盡快了解史老一生的願望驅使下,記者還是於8日上午撥通了史院長秘書瑪莉女士的電話。果然,當對方得知是中國《環球時報》駐比利時特派記者要采訪院長時,瑪莉女士先是高興,繼而又發愁地告訴記者,史院長這兩天太忙了,自6日當選以來就沒有閑過,馬不停蹄地主持著一個又一個會議,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但瑪莉女士答應一定將記者的采訪願望轉告史院長。
7日下午,記者接到了瑪莉女士發來的傳真,其中寫到她已經向史院長轉達了記者的願望,史老對此深表感謝,但請記者諒解,由於剛剛走馬上任,實在沒有時間親自接受記者的采訪。
周末打擾,終於采訪到史老
沒能和史老通上話,記者總不死心,於是,打定主意利用周末時間給史老的家裡打電話。這次終於如願以償,帶著濃重江浙口音的史老在電話一端先是解釋了昨天未能接受采訪的原因,並希望記者今後有時間到海牙國際法院與他面談。
史老說,此次能夠當選為國際法院的院長,自己感到很高興,也為中國人能夠首次擔此重任感到光榮。史老認為,自己所以能夠當選院長,原因很多。
從個人方面講,主要是通過幾年的工作,由於自己在審理案件中表現出的能力和公正,逐步建立起個人的威望,贏得了其他法官的尊重。另外,中國目前的國際地位不斷提高,也是不能排除的原因之一。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法官希望中國的法官能夠在今後的案件審理中更能主持正義,弘揚公理。
一生和法律結下不解之緣
看著瑪莉女士發來的史老長長的履歷表,讓人頓感史老的一生是學法、普法和執法的一生。他的足跡遍布中外的法律講壇,用自己的法律知識服務於自己的祖國和國際社會。
史老回憶說,自己當初上大學時之所以選擇法律和國際關系專業,主要原因就是當時正值二戰末期,面對殘酷的戰爭給黎民百姓帶來的苦難,年輕的他希望用法律知識為人類服務,以法律促進國與國間和平解決爭端,避免戰爭。
1944年至1948年,史老在上海聖約翰大學研修了幾年公共法律專業。1948年畢業後即轉赴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經過3年的苦讀,於1951年獲得該校的國際法碩士學位。畢業後,史老沒有立即回國,而是留在哥倫比亞大學繼續進行了3年的國際法研究工作。這些都為他今後的專業道路打下了堅實的學業基礎。
1954年,中國的抗美援朝戰爭剛剛結束,國內百廢待興,建設熱潮興起,正是急需各方面人纔的時候。年輕的史久鏞懷著一顆赤誠的愛國之心,告別同伴,離開學習了幾年的美國,決心用自己的所學為新中國服務。回國後,史老就從1956年開始,先後在北京國際關系研究所、北京外交學院從事研究和教育工作,為中國培養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纔,直到70年代成為國際法研究員。80年代初到1993年,史老又從教學戰線轉到國家行政機關,先後擔任過中國司法部國際經濟法培訓中心的法律教授,中國外交部法律顧問,並參加了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國法律顧問中心等的工作。
此外,史老自80年代開始還作為中國的法律顧問參加了眾多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重建和發展銀行及亞洲發展銀行的會議,參與了中美投資保護協定的談判及不勝枚舉的各種國際法會議,撰寫了大量的法律論文和著作。
1994年2月6日,史老開始出任聯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當選為國際法院副院長。由於其出色的工作和堅實的法律知識,史老作為中國人的傑出代表首次被15位不同國籍的法官推舉為國際法院的院長。
史老感慨地說,當選院長後,自己有了更好的以法律促進和平的機會,但肩上的擔子也更重了。國際法院現在有20多個案子等待審理,而很快將要開庭的就是涉及美國和伊朗之間的法律糾紛,十分敏感。
可以想見,史老今後幾年會更加忙碌。不過史老告訴記者,好在他有個幸福的家庭,一家三代人一起生活在海牙。身邊的兒子可以照顧老人,正在上初中的孫女也給家庭帶來不少的歡樂。這些都給了他很大的精神支持。(環球時報)
中國人當選國際法院院長顯示中國地位日漸提昇
2月6日,一份發自荷蘭海牙的新華社電文傳向世界各地:中國籍法官史久鏞先生6日當選為國際法院院長,任期3年。這是自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 。
10年間,不斷從荷蘭海牙傳來訊息:1993年11月,史久鏞首次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副院長。2002年10月21日,第57屆聯合國大會上,史久鏞以高票通過再次當選國際法院法官。2003年2月6日,在史久鏞連任開始的第一天,即出任國際法院院長一職。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梁淑英,聞聽此消息的深切感受是:這不僅是史久鏞個人的榮耀,更是整個中國得之不易的榮譽。
梁教授介紹,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總部設在荷蘭海牙,負責仲裁國與國之間的爭端。
『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他們擁有世界上最高的司法職位,由國際上最優秀的司法精英群體組成。因此對法官的遴選十分嚴格,須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同時選舉產生。』梁教授說,各國法官都可當選國際法院法官,但當選法官必須品格高尚,並具有本國最高司法職位的任命資格或是公認的國際法學家。
現年77歲的史久鏞在我國國際法學領域堪稱學識淵博、建樹精深。他1948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系,1951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國際法碩士學位。1954年回國後,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後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1987年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直到1993年。
說起早年和史久鏞的工作交往,梁淑英說:『我和他接觸不多,給我的感覺是這個人話不多,很持重、嚴謹,對專業知識十分嫻熟精通。』
史久鏞曾多次以中國代表團代表或法律顧問的身份參加國際會議及外交談判。1985年到1993年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處法律顧問,在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中,史久鏞高水平、出色地發揮了法律專家的作用。
連任國際法院法官後,史久鏞表示:『我在國際法院的惟一身份就是法官,我的法律信仰就是按照現行的國際法從事審判。』
梁淑英教授說,這一次史久鏞出任院長一職是由國際法院的法官們選舉出來的,這充分說明他這麼多年擔任國際法院法官的工作不僅稱職,而且頗有成就,無論其學識還是品德都贏得了其他法官的認同與尊敬。
事實上,中國籍法官在國際法院法官席位的有無,經歷了不平常的風雨變遷。
國際法院於1946年成立於荷蘭海牙之初,徐謨成為首任的中國籍法官,其後是顧維鈞。但在1967年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因為歷史原因,國際法院一直沒有中國籍法官。隨著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1985年至1994年,倪征日奧成為新中國第一位國際法院法官。
2002年10月,史久鏞再次連任國際法院法官並接受本報獨家越洋采訪時,曾表示,能在這樣激烈的選舉中獲得通過,離不開本國政府的支持。他發自肺腑地說:『雖然是我個人擔任國際法院法官,但都歸因於有一個強大的祖國做後盾。』
國際法專家趙相林教授稱,在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院長的背後,折射出中國在國際司法仲裁機構的地位日漸提昇,也是國際上對中國大力進行司法改革不斷提高司法公正與效率所做的努力的肯定。
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院長
海牙消息:中國籍法官史久鏞先生6日當選為國際法院院長,任期3年。這是自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
此前擔任國際法院副院長的史久鏞是中國著名國際法學家,早年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回國後多年從事國際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並長期擔任外交部法律顧問,且多次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會議。史久鏞於1987年至1993年擔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1993年首次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2002年當選連任。
《聯合國憲章》規定,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由15名法官組成。國際法院法官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同時選舉產生,任期9年。《國際法院規約》規定,當選法官不論國籍,但須品格高尚,並具有本國最高司法職位的任命資格或是公認的國際法學家;組成國際法院的15名法官『應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由國際法院法官選出的院長和副院長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選連任。
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院長唐家璇致電祝賀(全文)
今年2月6日,國際法院中國籍法官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院長,任期3年。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即向其發了賀電。
據悉,這是自國際法院1946年成立以來,首位中國籍法官擔任院長。1993年11月,史久鏞首次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副院長。2002年10月21日,第57屆聯合國大會上,史久鏞以高票通過再次當選國際法院法官。
現年77歲的史久鏞在中國國際法學領域堪稱學識淵博、建樹精深。他1948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政治系,1951年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國際法碩士學位。1954年回國後,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後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1987年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直到1993年。
唐家璇賀電全文如下:
海牙
國際法院院長,
史久鏞法官閣下,
閣下,
欣悉您於2月6日當選國際法院院長,謹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賀。您是當選國際法院院長一職的首位中國人。您的當選,是國際社會對您卓越學識和公正品格的肯定。這是您個人的榮譽,是中國法學界的榮譽,也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榮譽。
祝您在擔任院長期間,國際法院在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祝您身體安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唐家璇
二○○三年二月六日於北京(據中新網)
專訪國際法院院長史久鏞大法官
來自中國的大法官史久鏞星期四在海牙被推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院長。去年10月,史久鏞以高票數獲得聯大和安理會選舉,連任國際法院法官。在得知連任後,史久鏞接受了聯合國華語廣播姚詠梅的采訪。史久鏞首先談到自己以高票連任的感受:
史久鏞: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我感到一方面很感激,另一方面也很感動。之所以取得這麼良好的成績,主要是在中國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這麼多國家都會選舉我連任。當選使我再有一次機會,能夠繼續為國際社會的正義和國際法的統治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貢獻。
記者:史久鏞這一名字在中國法律界、特別是國際法界,可以說是赫赫有名,可能普通老百姓還不是十分了解。能否簡單介紹一下您的個人經歷和教育背景。
史久鏞:我出生在1926年,從小是在上海長大。1948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49年到1954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國際法。1954年回到祖國,一直從事國際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後開始擔任外交部的法律顧問,在1987年被選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一直擔任到1993年,因為1994年就被選為國際法院法官。
記者:您剛纔提到1994年擔任聯合國法官,2000年2月份擔任副院長的職務,國際法院成立於海牙,1946年成立的,在您之前,有沒有中國籍的法官呢?
史久鏞:1946年當初成立的時候,第一任的中國籍的法官叫許默,他以後就是顧維均先生,顧維均先生到1967年為止。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就沒有中國籍的法官,因為歷史的原因。在1985年開始,纔有我們新中國的法官,這就是我的前任,倪征yu(音)法官。
記者:有一個小問題,剛纔我們聊到國際法院是設在荷蘭的海牙,國際刑事法院也是要在海牙辦公,前南戰爭法庭也是在海牙,為什麼都設在海牙,是不是海牙有一些司法上的歷史?
史久鏞:因為在1899年和1907年,在海牙舉行了兩次會議,這兩次會議就是和平會議,其中有一項協定就是要設立一個常設國際仲裁庭,這個就設在海牙。後來在國際法學界,在西方國家,普遍認為國際法的鼻祖,是荷蘭人叫Hugo Grotius。再加上1921年,簽訂了設立國際常設法院,也就是國際法院的前身,也設在海牙。二次大戰後,常設法院解散了,就由國際法院來繼任,國際法院的規約規定國際法院的常設地址在海牙。
記者:談到國際法院的法官的組成,我們知道法院是由15名法官組成,來自不同的國家,從您剛纔的描述來看,中國籍人士一直在法院裡有法官的職務,是因為亞洲組的份額,還是說我們的表現比較突出呢?
史久鏞:情況是這樣的。按照國際法院規約的規定,國際法院的15個法官沒有一個規定的地區分配,而是規約規定在選舉的時候各國應該考慮到世界主要的幾大文明,以及世界主要的幾大法律體系,都在國際法院有所代表。根據這樣一個規定,50年代以來,立約國形成了一個慣例,實際上是把15個法官分配給幾個地區,譬如說西歐集團和其他國家,作為一個地區集團它有5名法官,非洲有三名法官,亞洲有三名法官,東歐有兩名法官,還有拉美有兩名法官,加起來一共有15名法官。當然不是一項規定,而是大家公認的,就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在國際法院都應該有一個公民擔任法官。
記者:剛纔您提到法官來自的國家最好代表四大文明,不同的法律體系,我們談到一個國家的法律時,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法律,國際法院依據的准則是什麼?如果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框架在一個具體的案例上發生衝突的時候,那麼最後的依據到底是什麼?
史久鏞:我們國際法院的法規第38條規定的是,國際法院在審理案子時依據的法律第一是習慣國際法,第二是條約法,第三是為文明國家所普遍承認的法律原則,第四是各國的學者的意見,不過這些是作為一個輔助性的參考。第五是如果爭端各方都同意的話,可以按照公平與公允原則進行審理。這個必須是得到爭端當事國的同意。
記者:國際法院有『世界法院』的美譽,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糾紛要上交到國際法院處理。但是國際法院是否在管轄權上有局限性?通俗地說,是不是它也有裁決後不會被遵守、或者有些案例根本無法裁決的情況呢?
史久鏞:國際法院的管轄權的確是有它的局限性的。只有聯合國會員國纔是國際法院規約的當事國。他們纔有資格作為國際法院的當事國。第二,因為聯合國憲章規定,國家之間的自願平等原則,根據這樣一條,國際法院不同於國內的法院,它的管轄權完全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在爭端當事國各方的自願同意的基礎上的,當然如何表達這樣的同意,有各種各樣的方式。如果有一方沒有同意法院的管轄的話,顯然法院就不能審理這個案子了。
記者:中國在接受國際法院管轄權的問題上是什麼立場,中國到目前為止,我們印象中好象沒有提交案例到國際法院去審理的情況。
史久鏞:中國從來沒有發表過任何接受國際法院第36條第2款管轄的聲明。
記者:您是從94年開始擔任國際法院的大法官,到現在有八年多,在這些年中,有沒有印象特別深刻的案例,可以講來讓我們的聽眾朋友加深對國際法院的認識?
史久鏞:這方面有興趣的或者是重要的案子當然是相當多的。我們國際法院的職權范圍有兩種,一種是關於國家之間爭端的案子,還有就是國際機構可以向國際法院要求發表諮詢意見的。比如去年我們一個案子,是兩個中東國家,一個叫巴林,一個叫卡塔爾,他們兩個國家之間關於領土之間的糾紛存在了一百多年。最後我們法院在去年下了判決書,法院這個判決一公布,受到雙方的熱烈歡迎,雙方都認為很公正,雙方都宣布放假一天。
記者:您這大半生都是在跟國際法打交道,有沒有覺得它枯燥?普通聽眾可能會覺得民法、婚姻法、刑法這些比較有趣。因為牽涉到每一個人。那麼國際法,是否感覺比較乾一點,您覺得呢?
史久鏞:我絲毫沒有這個感覺。因為我年紀輕的時候,我們正處於戰爭年代,二次大戰,日本侵華,9.18了、8.13了,當時中國政府很軟弱,『弱國沒有外交』,所以我從大學的時代就有想法,怎麼樣能夠取得世界和平,國家之間的關系怎麼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因此攻讀國際法、研究國際法是向這個方面努力的一個方面,所以我對這個一直是感興趣的。(聯合國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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