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案疑犯被正式依法逮捕
2月18日上午,瀋陽市檢察院與瀋陽市公安局有關負責同志在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進行現場辦公,經審理確定對“1·18”、“1·10”兩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實施依法逮捕。
自2月8日“1·18”、“1·10”主要犯罪嫌疑人張顯明被瀋陽市公安機關抓獲以後,犯罪嫌疑人張顯輝、李彥波、李彥彬也相繼落網,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案審部門以超常規方式晝夜加班加點,通過大量認真細緻的工作,已初步查實完善了證據,爲“1·18”、“1·10”兩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性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爲下步進入司法程序鋪平了道路。市檢察院在對公安機關提交的逮捕意見書和案卷進行審理後認爲,證據完備,定性準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第115條、第232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以搶劫、爆炸、殺人罪,正式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2月18日晚6時,辦案人員依照法律程序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向張顯明等4名犯罪嫌疑人宣佈逮捕,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波、李彥彬分別在逮捕書上簽字畫押。
瀋陽警方再次發出通緝令
瀋陽市公安局再次發出通緝令,希望羣衆提供重大犯罪嫌疑人張顯光的線索。據警方人員透露,張顯光極有可能藏匿在瀋陽地區,希望廣大市民留意他的蹤跡。對提供有重要價值線索的單位和個人,獎勵人民幣5萬元。
警方提供的張顯光特徵是,男,38歲,身高1.72米,體重67.5公斤,體貌:長方臉,短髮(略帶自然捲),小眼睛,雙眼皮,睫毛較長,嘴較小,略帶酒窩,鼻子上有約一釐米長舊疤痕。該犯逃跑時上身穿半截黑色裘皮大衣,內着黑色毛衫(有兩條豎暗格),下身着黑色暗格褲子,腳穿黑色華倫天奴牌皮鞋(41號),腰繫華倫天奴牌皮帶,有一華倫天奴牌錢夾。該逃犯可能持有其弟張顯明的身份證,號碼爲:030306670525401,地址是: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區紅房委11組。瀋陽市公安局舉報電話:22824539 2283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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