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全國最大的國有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把企業作爲自己的私人金庫,瘋狂斂財,從1997年到2001年初短短的三年時間裏,貪污、受賄及挪用公款近三千萬元,其中大部分贓款用於修建佔地二千餘畝的私人莊園。然而,東窗事發,一審被判死刑
破滅的“莊園夢”
2003年2月10日上午9時30分,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一號法庭內莊嚴肅穆,座無虛席。瀋陽鉅貪、原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夏任凡正在接受一審宣判,上午10時30分,審判長宣佈:被告人夏任凡貪污犯罪10起,貪污公款總計818.9萬元;挪用公款犯罪5起,挪用公款共計1837.8萬;受賄8起,共計66.8萬元;行賄一起,數額38.8萬元。被告人夏任凡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早年得志改革中也曾弄潮
夏任凡和一些成功人士相同的是,他在成功前也經歷過許多苦難。他1949年7月出生於瀋陽市農村,兄弟姐妹共6人,他是長子。因爲當時他家境十分貧寒,從小受盡了貧窮之苦。但這種特殊的經歷使他養成了吃苦耐勞好學上進的性格。從農村考進城裏讀書,時逢上山下鄉,隨後又參軍入伍,但年輕時夏任凡無論走到哪裏始終沒有忘記學習。在1978年全國恢復高考時,夏任凡以優異成績金榜題名,考入遼寧大學經濟系,經過四年的深造,圓滿地完成了學業,成爲我國第一批經濟管理專業的本科畢業生。1982年畢業後,他被分配到瀋陽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工作。參加工作後的夏任凡積極肯幹,加之頭腦特別聰明,工作幹得有聲有色,不久便被提升爲運營科副科長,之後又出任電車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
80年代初期,改革大潮風起雲涌,夏任凡也充分施展才智,在他所經管的電車公司大刀闊斧地推行了單車承包、租賃以及分配製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並收到了良好效果,企業煥發了勃勃生機,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
1985年,夏任凡作爲改革的新星入選“全國百名優秀青年廠長(經理)”,在北京受到團中央等部門表彰,一躍成爲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經濟改革過程中的風雲人物、時代驕子。年輕的夏任凡登上了人生的第一個巔峯。
然而,夏任凡的事業很快由巔峯跌入低谷。由於他在改革中沒有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突出了個人的工資待遇,引起了公司員工的不滿,部分員工對他意見很大,開始上訪告狀。交通局遂派調查組進駐電車公司進行調查,隨後夏任凡被免去了電車公司總經理職務,並被調離電車公司,安排他擔任交通局貨管辦副主任。從此,夏任凡便沉寂下來,這樣的時間持續了近十年之久。
貪心膨脹經濟上瘋狂斂財
1995年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組建成立。夏任凡通過努力又重出江湖,出任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年的夏任凡因此到達了事業上的第二次巔峯。新成立的客運集團下轄長途客運公司、出租汽車公司、公共汽車公司、月票管理處、公交聯營總公司、中巴公司等企業,職工總數達五萬餘人。作爲全國最大的客運企業的總經理,夏任凡手中權力非同一般。
夏任凡在1995年出任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後,大權獨攬,說一不二。在客運集團內部,他決定了的事,別人不敢反對,涉及客運集團公司的重大事項,都是按照夏任凡的意見辦理。夏任凡提議的事,班子討論只是個形式,客運集團內部一些組織程序、規章制度在夏任凡面前都成了有名無實的空架子。即使像客運集團在德國法蘭克福投資近500萬元經營酒店這樣的大項目,也由夏任凡一人定奪;朋友做生意用錢,夏任凡大筆一揮,少則幾十萬,最多一次竟借出500萬元。
夏任凡爲人傲慢,瀋陽市局級以下的幹部是不能親自到他的辦公室的,來客要見都必須通過他的祕書長孫忠。孫忠對他惟命是從、俯首貼耳、忠誠無二。正因如此,夏任凡在收受賄賂時,爲掩人耳目,均由孫忠出面搞定。
像客運集團這樣的大企業,每年都有許多建設工程,夏任凡自然不會丟掉這塊肥肉,每有大型工程,他都會大肆收取賄賂。1997年底,夏任凡帶着一家人到大連遊玩,大連洪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曲某爲了攬到工程,對夏任凡殷勤有加,在盛情款待之後,對夏任凡說:“瀋陽客運集團是大企業,建設項目很多,夏總能給安排點活兒不?”夏任凡說:“沒問題,客運集團有很多工程要幹,將來給你一些。”當天晚上,曲某就找到夏任凡的祕書長孫忠說:“夏總一家子過來玩,我給拿10個(指10萬元人民幣)夠不?”孫忠說:“老曲,你接待我們已經花了不少錢,拿10個還不行啊?”曲某心裏有了底,第二天,就把裝有1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塞進了夏任凡妻子的包裏。很快,經夏任凡提議,客運集團在大連李官鎮修建度假村的土建工程就交給了曲某。這個工程造價6000萬元。夏任凡後來從已支付的750萬元工程款中貪污了200萬元,用以支付他修建莊園的一部分工程費用。
在夏任凡的辦公室裏有一個衛生間,這個藏污納垢的地方爲一些人摸清夏任凡的胃口提供了方便。
南京某客車製造廠爲了感謝瀋陽客運集團在該廠購車,該廠的王廠長來到瀋陽拜見夏任凡。客套一番後,藉着與夏任凡一起進衛生間的機會,王廠長拿出裝有兩萬元現金的紙袋對夏任凡說:“夏總,這是我們廠的一點心意。”夏任凡看了一眼卻沒接錢,對他說:“謝謝王廠長,把這個交給孫忠吧。”夏任凡然後叫來孫忠說:“這是王廠長的心意,你先收着,留着你們辦公室用吧。”孫忠接了錢,等送走了客人,關上門就把錢交給了夏任凡,他知道夏任凡是在演戲給外人看,製造一種夏總辦事敞亮不貪小利的印象。夏任凡二話沒說就接了那兩萬元錢。
客運集團從某客車公司購買車輛,還欠七千多萬元車款沒有付清。公司經理來到瀋陽找夏任凡,一是要車款,二是想與夏任凡搞好關係以便拓展以後業務。談話中,公司經理張某要去方便一下,孫忠便將他領進夏總辦公室裏的衛生間,張某說:“老弟,大哥(指夏任凡)挺夠意思,這一下就從我們公司訂購了二百多臺客車,我這次帶了10個(指10萬元人民幣)表示一下心意,你看怎麼樣?”孫忠道:“夏總這個人特講義氣,沒說的。”走出衛生間,張經理適時地向夏總表明了心意,夏任凡說:“張總你太客氣了,這哪行,別出事。”推辭了幾句後,夏任凡按照習慣,告訴張經理,把錢交給孫忠。送走了客人,孫忠就把裝有10萬元錢的皮包交給夏任凡,夏任凡道:“這還差不多,不能白買他的車。”
客運集團擁有五萬餘名職工,內部的人事安排、幹部任用等一系列問題,經常有許多人競爭。夏任凡說用誰,誰就可以上崗了。但夏任凡的話可不是白說的,不拿錢是不行的。
客運集團下屬廣告公司經理位置空缺,許多人慾謀求此位。張某曾向夏任凡表示過這一願望。但一直沒得到答覆。2000年春節,張某到夏任凡辦公室給他送了兩萬元表示心意,以求多關照。夏任凡見了錢,站起身來拍着張某的肩膀說:“好好幹,必有重用。”過了春節,夏任凡果然以集團名義提議張某爲廣告公司負責人,張某便輕鬆當上了廣告公司的經理。當上了經理的張某還想承包經營廣告公司,於是又分兩次送給夏任凡6萬元,夏任凡當然同意了張某的要求。
爭權要官仕途上機關算盡
作爲擁有衆多下屬公司、掌管數十億資產的客運集團總經理,夏任凡的權力已經非同小可,但他仍不滿足,開始與主管集團公司的瀋陽市交通局爭奪行政權力,並謀求擔任交通局局長。夏任凡要當交通局局長,遭到交通局領導班子的抵制,該局班子成員聯名寫了一份集體辭職報告呈交當時的瀋陽市市長慕綏新,聲明:如果讓夏任凡擔任交通局局長,交通局現任班子成員就集體辭職以示抗議!
這是夏任凡和慕綏新都始料未及的。爲什麼會這樣?這與夏任凡在交通局系統裏的聲譽有關。
夏任凡對待上級主要領導總是滿臉堆笑一團和氣,特別能夠領會領導意圖,講話時也極善於準確地把握形勢;然而他對於下屬則喜怒無常、蠻橫霸道。心情好的時候,別人說什麼他都不在乎,而心煩的時候他隨時都有可能吹鬍子瞪眼睛拍桌子罵娘。
夏任凡在工作中大權獨攬,獨斷專行,也從不把交通局放在眼裏。1995年以前,局裏開會有時還能看到夏任凡,1995年當上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後,局裏開會他從不到場。但爲了當交通局局長,在1998年3月全體局管幹部民主推薦交通局局長大會上,夏任凡居然繞會場好幾周,同在場的二百多人逐一握手問好,夏任凡也知道這樣做未免太露骨了,何況這裏有很多人他都不認識,即使有些認識的人,以前在客運集團裏能見到夏任凡一面,那也得是夏任凡瞧得起、給面子。但夏任凡在這樣的緊要關頭可以臉不紅心不跳地給任何人打拱作揖。
夏任凡想辦成一件事可以千方百計挖空心思,爲了達到自己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爲了能夠當上交通局長,夏任凡一直在想盡辦法討好時任市長的慕綏新等領導。
夏任凡在當上經理之初與市長慕綏新的關係並不好,但夏任凡明白,如果和市長關係處理不好,自己想謀求更大的發展談何容易。於是,夏任凡便開始主動向慕綏新靠攏,爲了讓慕綏新支持客運集團的有關工作,親自到慕綏新家送錢,一次至少1萬美元;給慕綏新送一塊“百達菲麗”手錶就價值9萬元人民幣。短短几年,夏任凡給慕綏新的錢物就摺合人民幣38.8萬元。
慕綏新的前妻賈桂娥說:“1998年春,一天晚上,夏任凡到家裏來和老慕說話,臨走時拿來1萬美元,說:‘給嫂子拿點錢花。’他走後,老慕說:‘夏任凡想當交通局局長,但他是個有爭議的人。’”夏任凡用錢平息了上級領導印象中的“爭議”。慕綏新收了錢,對夏任凡的印象也好了,積極爲客運集團搞無軌電車線路改造解決資金;爲夏任凡謀求將瀋陽市客運管理辦公室轉歸到客運集團;大力舉薦夏任凡當交通局局長。
衆怒難犯,民意難違。沒能坐上交通局長交椅的夏任凡官欲未遂,心有不甘,他又找市長另謀他路,慕綏新利用職權把客運集團從市交通局脫離出來,升格爲市直屬企業,把交通局的一些職能劃歸客運集團,並人爲地使交通局長一職空缺整整三年。夏任凡由此也堂而皇之地成爲正局級領導幹部。慕綏新也算給足了夏任凡的面子。儘管這樣,這次官場受挫對夏任凡來說仍然是一次沉重打擊。
生活糜爛莊園裏極度奢華
夏任凡雖然從農村長大成人,可是當上了總經理後的他在生活上卻一點也不儉樸。出差時一般都住五星級賓館,食山珍海味,三兩個人吃一頓飯花三千多元是常事。聽說魚翅能防癌,五六百元一斤的魚翅便成了夏任凡的家常便飯。日常生活裏夏任凡更是享盡富貴。
夏任凡除擁有一處二百餘平方米的房子外,還佔有一棟建築面積爲1150平方米的五層樓豪宅,樓下二百多平方米的小院設有汽車庫、油庫、健身房、檯球室、儲藏室;樓內設兩部西門子牌電梯,安裝三洋空調16臺,大小背投電視4臺,房間多達三十多間,寬大的書房,豪華的會客廳、浴室,進口高檔傢俱隨處可見。其中一些空調、傢俱耗費了客運集團的公款22萬。
夏任凡的豪宅裏各房間內既相互獨立,又曲徑相連,外人進入時如入迷宮,一時難辨方位,樓內還設有暗道通樓後。這座豪宅裏還住着夏任凡的父親、女兒、妻子、小保姆、保鏢以及其他傭人。夏任凡案發後,夏的妻子、女兒逃往國外,豪宅人去樓空,廚房裏留下了大量的海鮮、魚翅、魚、肉類、食用油等食品,整整裝了一卡車。
自1998年沒有當上交通局長,仕途上受挫的夏任凡自認爲政治上已前途無“亮”,便一心向“錢”看。他開始大肆斂取錢財用以設計自己後半生的生活,他竟然別出心裁地選擇了在老家附近建一處田園牧歌式的莊園,準備退休之後到那裏養老。夏任凡與瀋陽郊區的金得勝村商定:租用該村1278畝山地50年(耕地30年),又將毗鄰尖山子村一塊800畝山地租用下來,共2078畝。
在簽訂租地合約時,夏任凡指使他的好友董志順爲其頂名簽約。夏任凡把客運集團幾年來買煤購車涉及數千萬元的大生意都交給董志順做,董出於感謝,對夏任凡的指令無不一一照辦。經過幾番運作後,此地公開註冊爲“瀋陽四季苗木繁育有限公司”,夏任凡又指使他人頂名,辦理了土地使用證,後來莊園轉到董志順的名下。夏任凡心裏非常清楚:“我是國有大企業的總經理、國家幹部,又是黨員,有明文規定像我這樣的幹部不允許個人辦企業。所以我得找個個體戶替我出面搞莊園,我在幕後控制,莊園實際是我個人的,以董的名義幹,這樣能掩人耳目,不容易被發現。”
從1999年4月到2001年初,夏任凡派人在山上大興土木。施工期間,夏任凡親臨一線,指示在何處挖魚塘、何處建花棚、何處蓋別墅,確實費了不少腦筋。
到案發時止,夏任凡在莊園裏已建有:環繞莊園的柏油路近七千米、寬5米;集發電、變電爲一體的變電所一處,辦電395千瓦;打井6眼;安裝鍋爐3臺及鍋爐水處理設備一臺;綜合樓一棟,建築面積二千多平方米;豪華別墅兩棟,建築面積共一千八百多平方米,內部全部爲現代西式風格的裝修設計,進口歐式傢俱充斥其間;現代化溫室大棚兩座,分別佔地5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塑料溫室大棚20座,其中培育41個種類250萬株各種花卉苗木;佔地11畝的魚塘,魚兩萬餘尾。
莊園還有很多設計規劃沒有實施,其中包括停機坪一處。夏任凡已打算買一架直升機當坐騎。
莊園四周均以圍牆和鐵絲網圈護。
莊園巨大的投資中還包括購買鋼材、水泥、煤;安裝衛星接收和空調設備;購買桌椅、沙發、炊具、廚具等生活用品;購買種子、棚模、樹苗以及相關建築裝修工程費用等等。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夏任凡挪用了一千二百五十餘萬元公款,除部分借給他人使用外,大部分用於修建莊園。其中修路就花掉八十餘萬元,租地費98萬元,辦電93萬元,建溫室大棚近180萬元,買樹苗76萬元,買種子、棚模花了83萬元等等。
客運集團買煤時,夏任凡指使董某虛開發票,套取公款280萬元用於莊園購煤支出。客運集團購買鍋爐時,夏任凡又藉機讓人多買3檯安裝在莊園裏,鍋爐、配套設施及小處理設備花掉了客運集團一百五十餘萬元……凡是有假公濟私的機會,夏任凡從不放過。
夏任凡先後貪污、挪用客運集團公款兩千多萬元投入莊園的建設。這些資金的調動其實特別簡單。夏任凡憑藉自己在客運集團的絕對權威,調動十多個下屬單位的資金以集團買煤或購車等名義,讓他們把錢轉到他的朋友、個體戶董某的賬戶上,董某再提出現金用於莊園的開支。
除了通過各種手段挪用侵吞客運集團的公款外,夏任凡充分運用他的“經濟頭腦”爲興建莊園“開源增收”,時逢客運集團下屬公司要用土平整停車場地,夏任凡便向集團班子提議並決定,將莊園內三萬多立方米的山土以每立方米38元的價格賣給集團的下屬公司,從中獲利110萬元。夏天,莊園裏出產的西瓜在市面上賣得不好,夏任凡一句話就賣給客運集團,賺得10萬元。夏任凡把莊園裏的日常經營交由他的親家管理,多達七八十人的員工也都用客運集團的錢開支。
正義審判“莊園主”夢斷法庭
2001年2月16日,中央紀委找夏任凡談話,夏任凡感到事態不妙,臨行前交待他的心腹孫忠和董某:“山上的事,你們一定要頂住。”結果誰也沒有頂住。莊園的事情敗露後,夏任凡一度心理失控,一下午哭了五六次,以至於跪在地上對辦案人員說:“你們把我的腸子肚子都翻出來,這不是要我的命嗎?”
2001年3月,中紀委將夏任凡案交由瀋陽市紀委查辦。瀋陽市紀委迅速抽調了市紀委、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審計局等部門的精兵強將共55人組成調查組,經過努力,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就迅速突破了夏任凡案。
4月16日,夏任凡案被移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
2001年9月28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夏任凡案。
2003年2月10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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